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主要就是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不管是协议或者是法院判决将房子分配给女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要知道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携带相关材料去民政局办理。
  
  二、具体规定
  
  (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这个时候需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协商想离婚房产给女方,另外一种情况是根据法院的判决将房产给女方,这个时候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比如说离婚的判决书以及房产证明书等材料前往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立遗嘱可以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立遗嘱可以吗?只要能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遗嘱人自己单独所有或部分所有,即使没有房产证,只要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也是可以立遗嘱的并且也是有效的。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思和想法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体现的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人一旦死亡所立的遗嘱会生效。在立遗嘱过程中要具备以下实质性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2、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3、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


·房产证加爸妈名字老婆不同意怎么办?
      房产证加爸妈名字老婆不同意怎么办? 房产证加爸妈名字老婆不同意怎么办? 房产证加爸妈名字老婆不同意可以选择一个适当的机会来将所有的设施和相关的道理都讲清楚来进行协商,房子由父母出资购买,在子女未成年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当子女成年恋爱后,如果要在房产证上添加另一方的名字。是不需要征得父母同意的。 孩子成年后就有权处置房产。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名下的财产拥有完全的自行处分权。他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女友名字,属赠与行为,无需经过...


·1、注意审核卖方是否为房屋所有权人。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
      1、注意审核卖方是否为房屋所有权人。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应注意房屋是否归卖方所有,其是否有权利处置该房屋,因此购房者应严格审核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 2、注意所购房屋上是否存在其他优先权利。例如,购房者应注意是否有承租人承租所购房屋且承租人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所购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如果房屋是公房,公房原单位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等,从而避免自己的权利受损甚至无法有效取得房产。 3、注意对房屋质量及其他配套主设施的检查。购房...


·卖房违约打官司要多久
      卖房违约打官司要多久 出租人私自卖房是否侵权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其实很容易出现违约的情况,而现在的房价又这么贵,一旦一方有违约行为,那么给对方造成的损害可不小,当事人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多数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那一般卖房违约打官司要多久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卖房违约打官司要多久 1、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有限制吗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有限制吗?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没有限制,关于双方离婚后,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何时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上没有严格的规定。双方在协议离婚时,若协议离婚后房产由一方过户于另一方,此种情形下,如果双方在协议签署后均无二意,对方也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按照正常的程序递交材料就行了;如遇对方不配合,协议确认的房屋归属人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若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条款)方式解决争议,即以对方违约为由,请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配合房产过户...


·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
      有的人攒了一辈子钱就想买个踏实房住,但有时候往往事与愿违。由于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情形很多,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房屋买卖纠纷都包括哪些呢?如果购房者遭遇类似情形,该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 1、商品房预售纠纷。 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利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及时筹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开发中去,加速了商品房的流转,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因此,近年来商品房的买卖大多采用预售的...


·一、如果出现一房多卖算诈骗吗?
      一、如果出现一房多卖算诈骗吗?现实中经常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但是一房二卖除了可能会涉及民事上的违约、赔偿责任以外,还可能会触犯刑法上的诈骗,应当尤其警惕。一房二卖,就是指将一套房产卖与多个购买者,它除了具有合同上欺诈的嫌疑外,还具有与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极为相似的一些特征。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房二卖之所以会涉嫌合同诈骗,是因为它也具有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


·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
      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 一、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 1、验产权 买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需要单位盖章后才能真正上市交易,而经济适用住房要住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 2、签合同 确认买卖双方合法身份,签署房产中介合同前一要审查其资格...


·房产租赁发票怎么开
      房产租赁发票怎么开 一、房产租赁发票怎么开 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 一般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价格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去缴纳税金;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去缴纳税金。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双方租赁合同、业主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地方不同、情况不同,各相关税种之和的总体税率不同。比如个人住房租赁,...


·现实中很多购房者会因为购房问题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此时如果问
      现实中很多购房者会因为购房问题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此时如果问题比较严重的话,建议最好尽快先法院起诉,否认容易造成更多的损害。而在打房产官司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当事人打房产官司时有哪些要注意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打房产官司时要注意什么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


·房产赠予是社会中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房产的赠予在法律上对于赠
      房产赠予是社会中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房产的赠予在法律上对于赠予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有诸多限制,也有严格的程序规范,如果不遵守法律程序,便是无效的赠予,那么爷爷健在房子赠与孙子是否是可行的,又要经过什么法律程序才能生效呢? 1、房产能否赠与子女亲属? 所谓的房产赠与,就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且法律规定,房产赠予行为只能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所以,房屋赠与行为是被法律认可的,您可以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