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后有离婚证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起诉离婚后有离婚证吗?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因此,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就不用再办理离婚证了。如果想再婚,那么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二、相关法律知识1、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即婚姻当事人通过到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院的审判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若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予以判决离婚。宣告离婚判决的,发给当事人离婚判决书,并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2、什么是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3、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离婚判决书如何补办?(1)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2)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3)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结婚登记。起诉离婚判决成功后是没有离婚证的,但是法院会给离婚的双方一张离婚判决书,有了离婚判决书就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了,因为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作用是一样的,因此要保管好自己的离婚判决书。
  
  
  


·法官子女离婚诉讼回避注意哪些方面?
      法官子女离婚诉讼回避注意哪些方面?主审法官与对方当事人存在某种不正当的关系,势必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对此,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法官回避的权利。当事人在行使这种权利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可以申请回避的三种情形: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2、申请的方式:口头或书面形式。3、申请回避的方式包括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两种。自行回避是指法官存在回避的情...


·离婚律师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律师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对于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根据各地的经济标准不同而不同,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一般是500到1000,经济发达的地区可能上万。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二、离婚官司诉讼费用规定是什么?1、离婚诉讼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


·婚后两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婚后两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1)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 (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


·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的认定
      1、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应具备手段的残酷性、情节的恶劣性、后果的严重性、时间的连续性等法律特征。如果当事人仅一次因家务琐事打伤配偶面部,造成其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从伤害手段、伤害后果及时间延续性方面判断,该行为尚不能构成家庭暴力。审判实践中,对家庭暴力的认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从频率和时间角度,强调暴力行为的偶发性和间断性;从因...


·第一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有多大
      第一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有多大 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许多伴侣在婚后生活期间
      许多伴侣在婚后生活期间,为了防止双方的感情发生变故,夫妻双方之间对于婚内财产产生一些纠纷,往往会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进行保障。婚内财产协议明确了婚内共同财产的权属与使用,有时也会对于双方在家庭生活中所应尽到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有一些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婚姻法》第十九条对于婚内协议有相关的法律保护。在婚内协议中,有些约定是没有效力的或者效力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对于一些没有做产权变更的不动产或者财产分配给子女的约定,在法律上属于赠与...


·婚姻财产分配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财产分配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


·结婚几年离婚可以不用退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结婚几年离婚可以不用退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


·女方要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怎样判决的
      女方要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怎样判决的 一、女方要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怎样判决的 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但是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


·女方起诉抚养费多久到账?
      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往往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上面,如果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话,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实在不行的话,女方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会扣留对方的工资收入,用来支付抚养费。那么女方起诉抚养费多久到账?下面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女方起诉抚养费多久到账? 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从起诉到开庭需要一个月,离婚案件一般在3个月内审结,这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民事诉讼...


·离婚乙方有过错孩子抚养权怎样判决
      离婚乙方有过错孩子抚养权怎样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裁判。在未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对子女抚养不利的情况下,实务案例中更多的是男女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离婚过错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不发生直接因果关系。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