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的时候遇到的问题将会很多,但是很多时候需要进行处理,就需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离婚的时候遇到的问题将会很多,但是很多时候需要进行处理,就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结局,主要的依据法律就是婚姻法,其中就有对于婚姻债务的规定,目的就是来解决债务纠纷 ,保障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那离婚财产债务纠纷怎办?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以上就是对离婚债务怎么分,如何处理的简单分析。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内一方借款,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还要看证据。有证据表明婚内的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因此,当夫妻离婚债务纠纷时,首先还是考虑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哪些债务是共同债务,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分割即可。
  
  二、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离婚时对债务承担问题往往争议很大,双方都不想负担债务,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纠纷,同时也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争议,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就能很好的解决问题,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新婚姻法有事实婚姻的规定吗
      民法典有事实婚姻的规定吗没有,修改后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增加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登记,以使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二、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


·婚后夫妻约定个人财产是否有法律效力
      婚后夫妻约定个人财产是否有法律效力 有效。婚内财产归属约定是指夫妻之间在婚内通过协商,就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对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第二款同时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夫妻共同...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多少钱?
      在离婚的过程中,会因为各种原因造成夫妻的不合以及冲突。离婚有两种,一种是协商离婚,另一种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一个对于夫妻一方相对公平的过程,也是解决夫妻财产或其他冲突的较为好的方法。那么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多少钱呢?一般情况下,是根据案情以及财产的多少来判定诉讼费用。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起诉离婚的流程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


·青岛市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照既定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国各地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不一样的,这也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青岛市抚养费标准的相关信息,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青岛市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在离婚案件中,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青岛市子女抚养费标准根据以下内容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根据司法解释,...


·军人家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在我国,军婚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格保护的,正常情况下,军婚中的一方想要离婚,必须经过军人同意才行,但是,如果在军婚中,存在军人家暴的情况时,该如何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军人家暴离婚财产分割”这一问题。 一、军人家暴如何离婚 军人打老婆也是可以离婚的,此时的离婚方式也是具体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在现役军人和其配偶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由双方对子女抚养...


·男方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在生活上面,可能女性是要比男性更为细心一些,因而很多时候夫妻离婚,法官往往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男方要在离婚的时候争夺抚养权,则就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才行。那究竟诉讼过程中男方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母亲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


·发现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
      发现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自从国家出台了反家暴法之后有很多的深受家暴伤害的人往往会选择拿出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不受家暴的侵害。但是有一个疑问很多人都很费解,就是如果发现了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跟随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资料吧,希望对您有所启迪。 一、发现了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 (一)什么事家暴?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


·离婚起诉书孩子抚养权范文是怎样的?
      离婚起诉书孩子抚养权范文是怎样的? 一、离婚起诉书孩子抚养权范文是怎样的?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离婚起诉书范文如下: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


·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男方有过错,女方不仅可以提出离婚,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那么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我们来为你解答。 一、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夫妻感情不和要离...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
      一般要是夫妻离婚的话,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但这里对孩子一般都是指未成年子女。而此时不管是协商约定还是法官判决孩子归女方所有,作为男方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此时往往就是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


·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要是想离婚,然而另一方不同意的话,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诉讼方式离婚,但起诉的一方不是随便找一个法院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在我国对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是做出了明确划分。那究竟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应到何处立案,或是因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希望能就近起诉,还有的当事人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从未考虑到该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等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