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实际中很多司机都会拖着而且不进行任何赔偿,那么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一)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同时,交警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可以对双方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节。作为受害方,也可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肇事方面对执法部门的意见,有可能会同意调解,尽快的将金额给付。(二)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随着司法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民事诉讼的优点也随之体现。二、车祸赔偿有没有时间限制交通事故纠纷就是民事案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车祸的紧急救援方法1、向旁人请求支援。无法自行处理时,一定要向旁人求救。及时联络救护。另外无论多大的车祸都需要报警。确保伤者安全。原则上尽量不要移动伤者。但若出事地点太危险,则找人帮忙,小心地将伤者搬移至安全场所。防止引发其他车祸。利用三角板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2、车祸时可能引起各种程度不一的伤害。最重要的是要沉着应对。首先要检查的是意识及呼吸、脉搏的有无。千万不要扭曲伤者身体,因为车祸时常伤及颈部骨头及神经,扭曲伤者身体更是致命的动作。除了检视意识、呼吸、脉搏外,更重要的是检查有没有大出血。血液自伤口大量喷出的动脉性出血或滴滴嗒嗒大量流出的静脉性出血,都可能造成生命危险。此时需尽速进行止血。要用干净的手帕压住伤口,利用直接压迫法来防止大出血。大出血时很容易引起休克,所以必须施行休克救护。若为意识清醒、未有大出血的轻伤,只要在救护车抵达前,依伤势来进行救护即可。3、车祸时,无论伤势多么轻微,即使看来毫发无伤,也一定要接受医师诊治。车祸时若未接受医师仔细的诊治,可能引起令人意想不到的后遗症。到时不仅是受害者,在肇事者来说也可能带来金钱或精神上的损害。发生车祸,一定要等待交警来及时处理,并且划分好责任的承担,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赔偿多少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如何还有疑问,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
  
  
  


·一、交通事故中出现肌肉萎缩能不能评残?
      一、交通事故中出现肌肉萎缩能不能评残? 肌肉萎缩可以评定为伤残的等级的,但还是要看肌肉萎缩严重的程度; 1.工伤伤残的劳动能力标准: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残疾人证》的四级相当于部分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等同于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肌肉萎缩是指横纹肌营养障碍,肌肉纤维变细甚至消失等导致的肌肉体积缩小。多由肌肉本身疾患或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所致,病因主要有...


·交通法规闯黄灯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雇主还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雇主还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后雇主不一定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具体是否需要支付赔偿的规定如下: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


·房屋交付期限应该怎么约定
      房屋交付期限应该怎么约定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购房者除了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资质外,同时还要与开发商约定清楚房屋交付期限,毕竟晚一天交房,也是会给自身利益遭受损害的。但对于很多购房在而言,可能都不是很清楚房屋交付期限该如何约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房屋交付期限应该怎么约定 1、合同一般约定,以建设方、设计方、勘察方、施工方、监理方等五方验收合格为交付条件,但这种验收不是逐套验收,而是抽查验收,不能保证每套房屋实际上均...


·交通事故后病人不出院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后病人不出院该怎么办如果现在受害人在身体可以出院的情况下仍不出院,那么责任人可以申请做鉴定,以确定受害人是否可以出院,以及所需医疗等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发生交通事故,司机首先要立即报案,包括交警报案和保险报案,以便日后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理赔,现实中有些伤者借事故借题发挥,意欲获得超额赔偿,因此,肇事者在和伤者调解时,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争取调解结果能获得保险公司认可并签字,若无法调解,让伤者到法院起诉,对于治疗痊愈的伤者主...


·一、农民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农民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车祸后车辆贬值损失怎么算?
      车祸后车辆贬值损失怎么算?在出车祸的情况下,大多数都会造成车辆的损失,有的时候多车连撞,受损的车辆可能还更多。在这种情况下,若需要对受损车辆做出赔偿的话,就要先确定车祸后车辆贬值损失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这个损失该怎么算。一、车祸后车辆贬值损失怎么算关于赔偿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


·交契税在什么地方2023
      交契税在什么地方1、根据国家规定是契税交给当地的税务部门,通常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必须要完成契税的缴纳工作。如果购买的是新房,凭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办理契税缴纳手续。2、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则须提供以下资料方可办理契税缴纳手续: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核心窗口签订房屋转移纳税申请书、房产评估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原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买房的契税怎么算?1、第一次购房契税减...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上,受害人最担心的就是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或者逃避赔偿。在交通事故中,根据责任认定,对方承担主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来处理怎么办?我们就这个问题给您做个详细介绍,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交通事故对方主责一直不出面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你说要到法院告),他会帮你弄的。 2、到法院进行...


·一、交通事故受伤人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受伤人误工费怎么算?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当予以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


·我国交警部门对于醉驾的测量标准规定
      我国交警部门对于醉驾的测量标准规定,如果说酒精含量已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的话,就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了。虽然说醉驾以后对当事人的生活会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但是仍然有一些司机在喝酒以后甚至已经喝醉的状态之下,继续驾驶车辆。希望通过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的长春醉驾200以上的量刑依据是什么的问题,能够让您杜绝醉驾这种行为。 一、长春醉驾200以上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从理论讲,拘役期限最短为一个月以上。但从司法判例上来看,多是处六个月的拘役。相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