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东莞离婚协议书律师整理版本是怎么写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协议离婚需要出具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内容应详细规定子女归属、抚养费、探视权利、财产分割等情况,民政局对协议书也有一些规定。若一方有过错,也可收集相关证据进行诉讼离婚,出轨、家暴、虐待、擅自转移财产都属于过错范围。东莞离婚协议书律师整理版本怎么写的?以下是协议书范本:
  一、规范的协议书示例
  
  离婚协议书
  
  男 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女 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个孩子。因婚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孩子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婚后双方育有个孩子,孩子信息如下:
  
  (1)姓名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2)姓名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2、双方同意,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安排如下:
  
  由________抚养,每月给付抚养费________元,在每月____号前付清,直至付到孩子____岁止。
  
  由________抚养,每月给付抚养费________元,在每月____号前付清,直至付到孩子____岁止。
  
  3、因孩子学习需要支付学费及生活费的,由________支付____%;由________支付____%。
  
  4、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________一方可探望另一方抚养的孩子。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另一方探望孩子的义务。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双方同意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双方现有的共同财产及分配情况如下:
  
  (1)________,价值________元,归________所有;
  
  (2)________,价值________元,归________所有;
  
  (3)________,价值________元,归________所有;
  
  (4)其他安排
  
  四、债务的处理:
  
  1、双方现有的共同债务及承担情况如下:
  
  (1)债权人:________,债务金额:________元,借债时间:________;由________承担;
  
  (2)债权人:________,债务金额:________元,借债时间:________;由________承担;
  
  (3)债权人:________,债务金额:________元,借债时间:________;由________承担;
  
  (4)其他安排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特别约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与离婚协议签署页)
  
  男方(签字):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女方(签字):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东莞民政局对协议书的要求
  
  (一)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二)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四)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份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协议书内容包括夫妻双方个人信息、离婚信息、抚养协商内容、财产的处理、债务的处理,最终签字确认。民政局要求提交规范的协议书,要体现双方的意愿都是遵循自愿原则的。纸张、份数也有要求。关于财产分割、争取抚养权有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家庭暴力离婚探视权如何规定?
      家庭暴力离婚探视权如何规定?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次,...


·监护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呢?
      监护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呢?相信绝大多数人把两者混为一谈了,绝大多数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来跟大家介绍下监护权和抚养权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一、什么是抚养权、什么是监护权?定义分别如下:(一)抚养权就是父母对自己孩子的一项人身权利,这个抚养也分有婚生的抚养和非婚生的抚养,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通常因为各种原因从而导致父母对自己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得到特别好的保障。(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两个人离婚以后,与孩子一起生活的那个人没有权利取消另外一个人对...


·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国目前离婚率也是逐年增长,越来越多的夫妻最后分道扬镳,选择了各走各的路。要知道,选择结束婚姻,并不只是一张证书就完事,还有许多相关的事情需要处理,比如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等。那么,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


·国家赔偿申诉期是多久?
      申诉是你我的权利,原则上无时间限制,但应当尽早提出,而且要有书面提出。申诉可以向二审法院提出也可以向高院提出,再还可以要求监狱当局为你转交处理。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才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全面的信息,以此得知国家赔偿申诉期是多久? 国家赔偿申诉期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


·另一方精神病可以判离婚么
      另一方精神病可以判离婚么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2,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


·国家赔偿法律文书的规定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律文书的规定是什么?国家赔偿法律文书的规定是必须要执行我们国家法律文书的一个基本的格式,也就是包括手部称呼正文和最后的结尾部分,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


·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责任主体如何判定?
      最新婚姻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有四个组成部分,过错推定原则应引入婚姻家庭领域的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侵权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损害赔偿具有制裁和防止非法行为的功能。这本身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并对可能侵权的其他人具有警惕和预防作用。侵害对象侵犯一般侵权的对象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人;它可能导致物质损坏或精神损害。侵权离婚损害赔偿的对象只能是该人。侵权行为只能造成他人的个人利益(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与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


·冲动结婚后悔可以取消婚姻吗?
      冲动结婚后悔可以取消婚姻吗?   一、冲动结婚如何取消婚姻?   1、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定后,将收回双方的结婚证,并将有效判决书送交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2、向婚姻登记机关取消结婚申请,应签发下列证明材料:   (1)身份证、结婚证;   (2)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签发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证明当事人被强制结婚的判决书。   婚姻登记机关认为胁迫婚姻情况属...


·青岛崂山区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
      随着社会观念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不受束缚,离婚率也相对增加,如果户口在青岛崂山区,现在想要起诉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很多青岛崂山的朋友并不清楚,这个也是由多个因素所决定的,接下来就介绍一下青岛崂山区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 一、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


·遗嘱中单方处分夫妻共同房产,效力如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以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


·假离婚财产撤销权允许行使吗?
      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破裂,本非喜闻乐见之事。但近年来发生了不少“假离婚”演变为真离婚的闹剧,甚至为此闹上法庭,而产生这类纠纷的集中在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上。那么假离婚财产撤销权允许行使吗?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假离婚 “中国式假离婚”,是指中国大陆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中国式假离婚”是随着拆迁补偿、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