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一次未按规定启动缴费不用罚款是否有规定?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第一次未按规定启动缴费不用罚款是否有规定?我国公民驾车在公路上行驶的时候,一定要时刻谨记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并且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是会适当的进行调整的,所以针对各位司机来说,应该及时关注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相关动态。通常情况下,如果有违反的行为的话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司机进行罚款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第一次未按规定启动缴费不用罚款是否有规定?
   一、第一次未按规定启动缴费不用罚款是否有规定?
  这种情况一般是罚款500元,同时还要补缴停车费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道路停车管理的行为,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关于违反机动车临时停放的规定予以处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拖移车辆:
  (一)在允许停放时段以外停放的;
  (二)未按照规定启动缴费程序的;
  (三)超过缴费确定的停放时间停放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补缴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的;
  (四)未按照停车位标线、停车类型停放的;
  (五)在道路停车位内未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的。
  驾驶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除应当按照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标准补缴应缴费用外,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规定予以处罚,并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道路停车管理单位记录的停车信息资料,可以作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的证据。
   二、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1、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涉及每一个人,安全意识强者,交通就可以给你带来方便和效能;安全意识差,它就可能给你带来危害和痛苦。目前,不论在城市还是农村,违章行车 (走)、违章载重(客)、违章乘车等行为,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如果每个公民都能自觉遵守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抵制违章行为,那么我国的交通状况,将会出现根本性的好转。因此,逐步提高全民素质,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是扭转交通事故频发被动局面的重要措施。
  2、驾驶员素质不高。由于我国教育状况比较落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好转,决定了当前大部分驾驶员的素质不高。同时,在驾驶员培训、考核中,培训课程、方式方法、考试内容、程序、严格程度等都在不断完善和提高过程,因此,在现实中,驾驶技术不高,处理问题能力不强,尤其是在紧急状况下,如何正确采取果断措施等因素都影响交通安全。
  3、人为降低车辆的安全性能。如车辆带病上路,唯利是图;随意改装车辆,擅自变更车辆的构造、用途,有的随意装修报废车辆,有的任意加宽加高加长等;车辆核定载重时,有些车辆制造厂,为了迎合购车者逃避或少交有关税费的要求,将按国家标准规定、实际载重量大的车辆,出厂时核定载重量比实际载重小。
  4、部分损坏路面的修复和路标完善更新不及时。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车流量增大,车速的提高,原来建成的道路的技术要求不能满足现实需要,改造又不能跟上;另一方面损坏的路面、标志牌、防护墙等没有修复和完善,险要地段尤其突出。
  5、客货运输管理尤其是对个体客运管理不力。运输市场实行改革放开后,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激活市场的同时,防止无序竞争,但由于一些管理措施不完善,管理力度不大,不讲资源配置,放松资质审查,把放开搞活同必须的加强管理对立起来,盲目发展,给当前运输市场尤其是客运市场的管理带来很大困难。这也是诱发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6、超载、超限、超速现象严重。超标准运输载重量、载客数量,不经批准超高度宽度、长度运营,不按规定最高时速超速度行驶,这一问题十分普遍,尤其体现在客货运输方面,甚至形成了一个怪圈,即超载——运价越来越低、被罚款——再增加超载。不仅严重损坏路面和桥梁,而且易引发重大事故。
  7、农用车辆违章载人,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农用车问题越来越成为业内人士议论的热点,首先是因为管理上难度大,车多面广,监督力量有限;其次是违章的发生率高,如无牌无证上路,载客运营,带病上路等。
  8、违规运输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污染等物品。如何加强此类物品运输的管理,一直是有关部门重视的重点,也是难点,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十分严重。如何对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就运输,以及不采取防范措施或者措施不当运输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污染物等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是摆在有关部门的重要课题。
  9、执法不严、以罚代纠现象仍然存在。道路交通违章现象日益严重,屡禁下止,同样的违章处理的结果不一样,违章受罚没纠正仍然行驶等等,都是和执法不严,以罚代纠现象的存在分不开的。
  10、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涉及面广,单靠哪一个部门是不行的,有关部门必须形成合力。当前存在的问题是:考虑部门的利益多,考虑全局利益的少;考虑自身利益的多,考虑整体利益的少;强调客观条件的多,查找主观因素的少;重视权力的多,重视责任的少,等等。所有这些现象都应予以纠正。
  我们可以看出按照国家的规定,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的话,一般情况下会对行为人罚款500元,另外还需要交纳相应的停车费。但是可能在国家某一些省市,针对第一次违反国家规定的这种行为,会免除惩罚,具体的您还要征询当地的交通部门。
  
  
  


·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在生活中,一般金额不是很多的情况都会选民间的借贷,但是也会遇到借钱不还的就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得了,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起诉状怎么写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民间借贷起诉状 原告:欧___,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县___镇___村___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_,联系电话:___。 被告:欧___,男,汉族,___年__...


·离婚协议书一方再婚变更抚养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书一方再婚变更抚养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一、离婚协议书一方再婚变更抚养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书中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对双方也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原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再婚并非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仅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对于父母双方通过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夫妻双方协商并且都经过同意则应当予以准许。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


·抵押担保的贷款现在成为呆帐怎么办?
      抵押担保的贷款现在成为呆帐怎么办?抵押担保的贷款现在成为呆帐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对方拒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呆滞贷款是指已逾最后还款期限,但还没有时间可以全额计提坏账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是逾期且可以全额计提坏账的贷款,财务规定是逾期超过三年的可以按呆账贷款处理。呆账产生的原因:1、产品及服务质量所致。此是造成呆账的主要原因,其占有量约占总量的50%。解决自身存在的不足是广大企业应对市场,满足客户需求的必修课。有时候,...


·欠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欠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的种类有: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长诉讼时效,是指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和延长的三种情形:1、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


·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
      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银行出具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信用证有如下的定义:“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以下统称“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系指一家银行(“开征行”)应其客户(“申请人” 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有哪些
      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


·起诉欠钱不还者应该怎么办
      起诉欠钱不还者应该怎么办?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欠钱不还起诉后法院立案审查的时间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比如甲借钱给乙,乙借钱给丙,而丙作为次债务人,可以把欠乙的钱直接还给甲,您对于这里的次债务人不是很熟悉,那么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可以吗?又有什么具体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做个简单的介绍。一、次债务人概述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


·根据相关规定借条可以拍照吗?
      根据相关规定借条可以拍照吗?借条是可以拍照的,但是照片只能证明债务存在,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债务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使用。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有义务提交借条原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将以此为定案的依据。如果只有借条的复印件,再无其他材料可以印证欠款这一事实,借条复印件就丧失了证据效力,将会承担败诉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供原物。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


·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借条应该怎么写?
      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借条应该怎么写?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二、借条怎么写借条的格式并没有...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有哪些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有哪些内容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有哪些内容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经营行为,提高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能力,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增强银行业竞争能力,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法人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