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通常是双方的感情破裂,已经无法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对婚内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合理的安排。不过实践中会有一些夫妻男方在服刑,而女方想要离婚的情况,那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
  
  如果一方在服刑,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另一方只能起诉至法院,走诉讼离婚的流程。根据诉讼法的规定: 服刑人员配偶之离婚请求通常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在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需要综合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婚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除了《民法典》第1079条明确规定的四种情形外,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也是法官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重要的法律依据(高法解释第11条)。通常情况下,只要对方被判处有期徒刑,其配偶的离婚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对服刑人员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23条第1款第4项),离婚纠纷属于比较普通的民事案件,当然应当遵照此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起诉阶段
  
  起诉阶段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进行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通过以上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正在服刑,双方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另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通常情况下,法院在处理其中一方服刑,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案件时会准予申请人的离婚请求。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离婚财产平分应该怎么分配
      我们都知道一个家庭的成立和解散都不只是两个人一张证书的事情,这其中涉及到很多方面的东西。当夫妻双方决定不再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他们要解决的不仅仅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还有财产分配的问题,特别是两人共同拥有的财产分配问题总是存在争议,那么离婚财产平分应该怎么进行分配呢?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


·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离婚时租金收益怎么算?
      1. 共同财产 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


·离婚后无能力支付赔偿金怎么办?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当然可以,只不过此时需要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并因此导致了婚姻关系结束的,另一方才能要求对方进行赔偿。那要是离婚后无能力支付赔偿金怎么办呢?我们为您分析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民法典》(20...


·婚姻诈骗罪犯判几年
      伴随着现在社会男女比例失调的问题,女性人口比男性人口较少而导致很多的单身男性找不到自己的配偶急切的需要结婚,许多的不法分子就通过这样的一个情况借用婚姻的方式来进行诈骗,而婚姻诈骗也是属于诈骗行为的一种所以在被确定是为婚姻诈骗后是会受到相关的刑事处分的。既然是诈骗那么婚姻诈骗的目的就与其它的诈骗行为相同,都是以骗取钱财为目的,而婚姻诈骗的主要手段就是使用一些虚构的事实或者是以隐瞒真相的一种方式进行行骗,由于一般的婚姻诈骗骗取的他人财物的数...


·一、解除离婚协议的财产案由具体是什么?
      一、解除离婚协议的财产案由具体是什么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2、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3、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4、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注意事项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现存婚...


·彩礼返还官司中需要什么证据
      近年来由于结婚彩礼的盛行,从而也导致了相关纠纷的发生,其中多数都是围绕彩礼返还而产生的矛盾。这种情况下,多数人还是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打官司。那么实践中彩礼返还官司中具体需要什么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彩礼返还官司中需要什么证据 在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中首先的一步就是要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一)这种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


·重婚案撤诉还可以起诉吗
      重婚案撤诉还可以起诉吗不可以。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基于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婚后男方父母首付财产分割女方是否有份?
      一、婚后男方父母首付财产分割女方是否有份? 女方可能是无权分割的,除非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就是夫妻共有房产,双方都可以均等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归谁?
      在我国的法规中规定结婚之后才能进行生育,因为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生育将会严重影响家庭的和谐,还会给女方造成很大的负担,但是还是会发生未婚生子的情况,对于未婚生子的规定在我国法律中有详细的规定,那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归谁?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归谁?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


·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在签订了书面的协议后,往往都会选择再办理一个公证,以此来加强协议的法律效力。而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协议,必须要在办理了公证手续之后才能生效。那么实践中,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如果分家协议签订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做公证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多了一个部门见证而已,以后一旦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作为证据而言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