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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效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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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当中,尽管有些时候员工个人申请做工伤认定的话,所遇到的困难和相关的流程都是比较繁琐的。但是尽管如此,员工也不能放弃做工伤认定的决定,否则是不利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的。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效力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效力是什么?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二、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三、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四、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我们可以看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效力,是能够证明劳动者之伤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由此可以看出,做工伤认定还是很有必要的。另外,您在领到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时候,结果不服的话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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