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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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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夺罪是指犯罪人员乘人不备,将他人财物强行夺走的一种犯罪行为。抢夺罪不是抢劫罪,它并不以暴力或威胁的方式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抢夺财物的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才会构成犯罪,那云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详细回答。
  
  
  
  
  一、云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罪是数额犯,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可以立案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1、“数额较大”,指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
  
  2、“数额巨大”指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3、“数额特别巨大”的指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二、抢夺罪的量刑标准
  
  犯抢劫罪,数额较大的(人民币500至2000元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人民币5000至20000元以上),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刑法第263条以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可以构成犯罪。抢夺罪的犯罪人员抢夺他人财物的金额如果达到3万至10万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刑期或无期徒刑。可见我国法律对抢夺罪的量刑较重,这也是为了更好地震慑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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