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的流程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当今时代的年轻人在结婚的时候,似乎婚房已经成为结婚的一种标配模式。一般情况下,男方在结婚的时候会购买相应的房子,但是夫妻双方在结婚的时候,有时候男方会把女方的名字也加在房产证上,来作为对婚姻关系的一种保障。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的流程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的流程是什么?
  
  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办理流程是: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 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二、婚前房产离婚后怎么分割?
  
  1、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2、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3、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最是麻烦,也最易产生普通公众认为的不公。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的流程是什么的详细介绍。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办理流程,也是跟购房的相关原因有直接关系的。比如说有房无贷,有房有贷,在办理流程上是稍微有所出入的。另外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在离婚的时候房产分割也是不一样的。
  
  


·2023新婚姻法房子分割办法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的,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很多离婚诉讼案件中,都和房子分割有关系,毕竟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房子是最重要的资产。我国的婚姻法经过多次修订,形成了现在的新婚姻法。那么,2017新婚姻法房子分割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新婚姻法房子分割办法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


·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是有效的吗?
      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是有效的吗?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其实就是对子女的赠与。夫妻双方离婚时处置的房屋必须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有所有权的房屋,这样才有处分权。离婚协议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经双方协商以后,一致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婚生子的约定,是赠与的条款,只要没有合同无效等事由,该赠与的内容即是有效。只是说,子女如何行使该权利。如果子女已成年,可以独立行使该权利。如果是8岁以上18岁以下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是属于纯获利益的法...


·跟中介买房子其实也是现在很多购房者的选择,毕竟中介手里的房源
      跟中介买房子其实也是现在很多购房者的选择,毕竟中介手里的房源比较多,可以节省自己的时间,同时有一些事情其实也是可以委托中介代为办理的,此时也可以减少购房者的麻烦。但此时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跟中介买房子要注意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跟中介买房子要注意什么 从中介买房子要注意什么?在旧房交易中,产权证是最重要的。由于房屋不同于其他日用品,价值量巨大,法律对房屋的保护主要是对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进行保护。根据我国《城市房地...


·怀孕离婚房产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怀孕离婚房产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


·怎么约定购买二手房的方式
      各地二手房交易当中使用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由当地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规范文书,但其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填写,所以要仔细些。这其中就需要当事人就购买二手房的方式作出约定,并填写清楚。那到底怎么约定购买二手房的方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约定购买二手房的方式 1、房款的金额要写清楚。2、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避免向售房者承...


·厂房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厂房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随着城市的发展,厂房的拆迁安置也成了一个大问题。但是,厂房的拆迁安置也是要有协议的,并不是很多人想象的那么容易。那么,厂房拆迁补偿协议范文有哪些内容呢?下面由的我们来为您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厂房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厂房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格式范本 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


·租房签完合同毁约咯怎么办?
      租房签完合同毁约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


·房价越来越高,房屋租赁引起了全城的激烈讨论,我国大部分城市相
      房价越来越高,房屋租赁引起了全城的激烈讨论,我国大部分城市相继出台租售同权的政策,以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利,也进一步规范了房屋租赁市场的运营。但随着租售同权政策的进一步深化,租赁房租会不会上涨?下面由我们来为您简单讲解一下。 一、租售同权后房租会不会上涨 首要,租售同权是建立在交纳当地社保年限基础上的同权,并非是你租一套房子就能够享用本地人待遇了。这样做能够处理当地养老金缺口问题。 第二,租房人口中,适龄学生比重很低,涨房租简直不行...


·.房屋交付后,买受人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销售广告不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
      为了保护购房者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由此可见,对于房地产广告中的有关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说明...


·怎样购买二手集资房?
      在集资房修建好之后,首次进行购买的,这不属于购买二手集资房。只有日后,集资房产权人将自己名下的集资房出售给他人的,这才是在买卖二手集资房。相比之下,购买二手集资房比购买二手商品房要复杂一些,那到底该怎样购买二手集资房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怎样购买二手集资房? 您购买一般二手房的程序是:当事人协商并签订合同——支付价款并交付房屋——办理房屋过户。其实,购买二手集资房时也免不了这个程序,但是,购买二手集资房最需要关注的问题...


·湖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湖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湖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1、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被征收人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有房屋凭证为准。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用途,以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未记载或者记载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2、房屋征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