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就是国家因为公共项目侵犯了个人或团体的合法合理权益而给予个人或者是团体的合理补偿。征地标准是有一个总则的,虽然在落实到各处各地的时候会根据环境的不同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大体上还是一样的,因此,我们就为您整理出了征地补偿费标准。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更具体的细则可能会在各地有细微的不同,但是各位朋友们依然可以对照一上的征地补偿费的标准来推断出自己应该得到的补偿费的情况,如果实际的到的补偿费和自己合理预估的补偿费相差太大,可以问一问当地的负责人到底是什么情况。竭诚为您服务。
  
  
  
  


·墓地使用年限法律解释是怎样的?
      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墓地也不例外。而根据相关规定,土地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而一般签订墓地使用合同时会签订20年期限。但墓地的性质比较特殊,它不能像商品房一样可以拆迁,所以墓地的使用年限受到了部分民众的质疑。那我们来看看墓地使用年限法律解释是怎样的? 一、墓地使用年限法律解释 1、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2、“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年”的说法存在误区。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致,所谓...


·征地补偿协议是否要村民签字?
      征地补偿协议是否要村民签字? 近年来,城市之间的差异化逐渐缩小,很多大城市周边的农村都不断地开发,很多农民的土地一不小心就被征收了。那么很多时候,可能因为赔偿方面协调不成功,或者一些农民因为对流程不了解,造成很多担忧。那么今天就详细来讲一下关于农村征地补偿的程序,看看征地补偿协议是否要村民签字呢? 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1)征地范围、(2)面积、(3...


·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是什么?
      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是什么 无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有可能遇到资金确定的情况,这个时候很多企业都会选择融资,房地产企业随着自身快速的发展,受到资金制约的时候,就会选择融资,但是房地产企业融资是有限制要求的,并且出台了也出台了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以融资为名义的诈骗行为存在,但是具体有哪些政策,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 房地产业的增长不仅可以拉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拉动...


·云南征地冲突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
      云南征地冲突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地的需求也在急速增加。政府以及相关企业单位,对于土地的征收或使用,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征地使用,必定需要赔偿被征地户。然而在近些年的征地过程中,因沟通协商不一致,导致了很多令人寒心的闹剧。人们对于相关征地部门,也深埋着怨言。如时间相隔不远的云南征地冲突,这就是征地中,矛盾突出的一起事件。那么您是否能对国家法律中与征地相关的条文熟悉呢?是否能善于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呢?的我们接...


·苏州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级市,近年来房价涨幅过快,引起了政府的
      苏州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级市,近年来房价涨幅过快,引起了政府的注意,于是,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实行商品房限购政策。这样一来,对于很多生活在苏州的外地人来说,影响是很大的。那么,苏州二套房新政是怎样的?针对这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我们详细做个介绍。 一、苏州二套房新政是怎样的? 目前,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国家对“限购”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一、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一、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一类区片范围:西北部残垣沟壑区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9412元/亩;旱地/园地:24706元/亩;林地:12353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176.5元/亩二类区片范围:西部垣间沟谷区...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的原因有非常多种,其中利民工程建设是非常常见的国家征地原因,其中大多数在乡镇的征地都是为了修路或者是水利工程,虽说土地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所有人在面对征地时是可以获得不低于原有土地价值的补偿的。那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 一、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获取的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获取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


·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的概念内容是什么?
      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内容是什么?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8的概念内容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


·土地使用权管辖部门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管辖部门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是土地经营权的权属发生纠纷,管辖部门为国土部门、县级以上政府、有管辖权的法院。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先行由县级国土部门调查、调解,如果能协商解决是最佳的解决办法,可以解决定纷止争,节省人财物力,协商不成的,由县级政府进行裁决。往往一个案件由于历史原因解决难度较大,如果对政府的裁决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时间成本会更大。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管辖部门为乡政府、仲裁机构、有管辖权的法院。按照《农村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