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在日常生活当中,只要可以称之为公司的经营单位,说明它的各要求都是符合国家的要求的。因为,成立公司并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也是需要满足我国公司法中的规定才可以正式成立的,否则,是没办法成立公司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一、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中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同时还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分两种情况:一是通常情况下,法定股东数须是50人以下。二是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法定资本是指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实缴的出资额,即经法定程序确认的资本。在中国,法定资本又称为注册资本,既是公司成为法人的基本特征之一,又是企业承担亏损风险的资本担保,同时也是股东权益划分的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及其活动的基本规章。制定公司章程既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便于外界监督管理和交往的需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和职权及议事的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项与清算办法、其他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公司设立名称时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生产经营场所可以是公司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他经营地。生产经营条件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条件。它们都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设立公司的起码要求。
  
  可以看出,目前在我国主要的企业模式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俩种公司的经营模式和利润分配是不一样的。所以,自然我国的公司法中对于其成立条件的要求就是不一样的。生活中,如果想要成立公司的话,需要符合以上的要求才可以。
  
  


·国有企业拆迁标准是什么?
      国有企业拆迁标准是什么? 拆迁想必您都有所了解,小到农村房屋拆迁,大到国有企业拆迁,不论是哪一种您都非常关注拆迁补偿款问题,前段时间有网友向我们咨询国有企业拆迁补偿问题,下面我们告诉你在国有企业拆迁中的标准是什么?范围包括哪些? 一、国有企业拆迁补偿种类 (一)土地、房屋价值补偿 土地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主要有土地所在的区位和用...


·怎么判断公司法人免责范围?
       大部分人都应该知道公司的注册都需要有法人,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曾经做过一项调查,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3.7年,而普通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则更少,只有2.5年。那么在当前中国名营企业普遍寿命如此短的短的情况下,公司如果出现问题,我们就需要了解公司法人免责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


·公司法115条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公司法115条适用范围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115条的主要内容规定,其主要适用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子公司的相关人员在财务运转方面所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具体借款程序应当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借款。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现行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做了严格规定,要求其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


·运输公司法人代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运输公司法人代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我们经常谈到的工厂里面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等都一般是公司的法人,公司法人有一定去权利与此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为了运营公司的正常发展要及时去解决各种问题,保障自己的企业发展壮大。那么运输公司法人代表具有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运输公司法人代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


·中小企业拆迁,怎么做才能避免“越拆越小”?
      一、中小企业拆迁,怎么做才能避免“越拆越小”?  企业面临拆迁,企业主要做的工作不少,尤其这三项直接关系后期企业能拿多少补偿。  第一,企业一定要做好未雨绸缪的工作,手续齐全,征收不慌张。在规划建设之初,就可以了解所用之地,是否已经在规划开发中。确认之后,按照规范的流程,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和经营手续。如养殖场建设,则需办理养殖规划用地批复、建设审批手续,经营执照,防疫许可在,环评报告等,以免因自己手续不齐全,导致拆迁的时候,跟拆迁方扯皮。...


·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
      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二...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当代许多公司都由多个股东组成股东会,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都要由股东会来决定。对于一家公司而言,如经营情况欠佳,投资回报无望,股东们很有可能召开股东大会,终止公司经营,对公司进行注销,这就需要股东大会作出公司注销的决议。那么,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是怎样的?的我们就来为您讲解一下。 一、股东大会定义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刑拘如何变更 生活当中,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刑拘如何变更 生活当中,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公安机关刑拘的话,可能是因为公司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因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原因。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涉嫌刑事犯罪的话,这样公司肯定是需要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其他股东来说就需要知道,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刑拘如何变更?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刑拘如何变更?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


·保险公司法律纠纷怎么处理?
       一、保险公司法律纠纷怎么处理? (一)如果双方就保险合同纠纷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双方另有仲裁协议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机构依法解决相关纠纷。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矛盾和争吵,还可以维护自身相关的合法权益。 (二)如果出现保险合同纠纷前期协商无果且保险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相关法律通过人民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保障。这就需要广大的保...


·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属于开除吗
      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属于开除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开除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


·南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南京的公司在经济的发展中开始越来越激烈的商业竞争,其中并不缺乏很多公司没有赢得最后的经营胜利而必须选择通过法人变更的方式将公司继续延续下去,但是公司作为富含丰富法律关系的组织必须要经历复杂的程序才能完成变更法人。那么,南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南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变更法人所需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