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我国公司的两种形式,现实中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很多,毕竟股份公司往往会涉及到上市的问题,而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满足上市条件的。那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哪些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解答吧。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1、 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只要不少于5人就可以。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没有限制,可以自由转让。
  
  4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5 、有限责任公司不用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多,流动频繁,需要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二)发起人条件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
  
  (三)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四)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五)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六)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七)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既然属于两种不同的公司形式,自然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从设立条件、承担责任等方面,我们在上文中为您做出了总结。其实不管是设立什么类型的公司,此时都是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来办理的。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司上市前融资如何进行?
      公司上市前融资如何进行融资一般是经过证监会批准,通过券商融资。券商负责发行新股,新股的申购的资金即为融资的资金。被扣除发行成本后打到上市公司账户上。发行的股票价格一般按照原来的企业业绩而定,原股本每股收益大,同样的市盈率就可以享受高溢价,即较高的股价,上市公司发行的价格高了自己当然有好处。融资需要有一定的比例不能无限制的融资,比如政策规定融资额为资产的50%即50w。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在经过证监会核准后,可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


·孕妇能被公司辞退吗?
      孕妇能被公司辞退吗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章程范本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章程范本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一、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章程范本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金的程序: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 成立一间股份公司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


·《公司法》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法》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一、《公司法》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如下之一关系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⑴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⑵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拥有或者控制; ⑶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因此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联系的各企业互为关联企业。关联企业一词并非指一个独立的企业形态,其...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供电(水、汽)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章 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总法律...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 私募基金公司,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二、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 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具备以下条件: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新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是什么?
      新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是什么现在我国新公司法当中,其实对于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已经做了许多的调整。公司的股东在选择出资方式的时候是非常的灵活多变的,但是不管怎样,公司的总体出资金额和公司在工商局的注册资金登记的金额都应该是一样的,如果出资不实的话是要承担风险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


·集体企业改制需要什么材料?
      集体企业改制需要什么材料? 我国现阶段市场上常见的企业有五种形式,每种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之下是可以互相转换的,转换的过程也即改制。每种企业改制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对于集体企业来说,集体企业改制需要什么材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集体企业改制需要哪些材料? 一、准备阶段 企业充分进行改制宣传,使企业全体职工对改制达成共识,初步完成改制方案,到工商部门对改制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 二、进行产权界定...


·注销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注销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注销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 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2、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其次,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注册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当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