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抚养费择怎么计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现如今中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在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很多的问题。例如,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归谁,以及孩子的抚养费等等。再一个家庭中,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当负担营养费,那么起诉离婚抚养费怎么计算呢?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
  一、起诉离婚抚养费计算
  我国《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进一步阐明了抚养费的具体内容为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同时该司法解释还对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而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0号意见则对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方法和给付方式作了具体规定。针对夫妻双方不能协议而须由法院判决的情况,该意见规定一般按照不同收入标准的20%—30%来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50%。同时还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情况下,这些事实能够通过庭审调查的程序查明,具体操作时应着重调查以下三个内容:1、是被抚养子女的人数及子女的实际情况,因为被抚养人数量和实际情况的不同,最终参照标准适用的比例也不同。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高于20%—30%,但最高一般不得超过50%。2、是抚养人的具体收入情况,被抚养人是否有固定收入,收入是多少,都需要在庭审中具体查明。对于无固定收入的,须查明抚养人当年总收入的情况或是抚养人所从事的相同行业平均收入情况。3、是对特殊情况进行查明,如一次性给付全部抚养费的,需要对抚养人是否具备一次性给付的条件进行审查。对以财物折抵抚养费的,需查明一方当事人是否属于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情况,可以咨询相关律师。离婚后,另一方除了负担抚养费,还应负担孩子相应的教育费,医疗费,等等。至于另一方负担孩子费用时间长短应视孩子具体情况而定。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吗
      有的人在书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是自己写,而有的则是让他人代写的。那么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吗?而离婚协议书自己写的生效吗?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吗 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写,一般当地民政局都可以代写。 二、离婚协议书自己写的生效吗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要当事人亲自写,因此不管是自己写的还是找人代写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就是有效的,但是还需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


·夫妻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该约定有效吗?
      1、(一)债务属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婚姻法规定的个人债务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欠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


·一般建议家属前去。 补充:
      一般建议家属前去。 补充:1、建议家属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了解分析案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根据案情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做无罪辩护、罪轻辩护以及提供其他法律帮助,为当事人争取减轻处罚,争取缓刑等,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2、一般不会向家人告知判决内容的,不过会有宣判,家人可以去听。3、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了解案情,分析案情,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根据案情为当事人申请取保...


·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都有哪些规定?
      今天为您讲一下有关国家赔偿的问题,国家赔偿指的是主管某一问题的主要国家机关或者是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人员因为自己行为的违法,而给当事人造成了个人财产、个人健康甚至是造成生命危险的行为。发生这种问题后,国家必须予以赔偿。那么,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都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的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


·起诉离婚是去司法局还是法院
      离婚有的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有的选择了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是去司法局还是法院有的人还是存在疑问的,起诉的受理单位是法院,因此要到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在接到您的申请以后也会积极的受理的,但是具体的该如何起诉离婚,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是去司法局还是法院 起诉离婚是法院民事诉讼,设计财产,抚养权问题,如果个人协商较为合理,双方认同的,无需经过法院。 二、起诉离婚要在哪里提起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


·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均分吗?
      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均分吗?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


·一、离婚协议财产放弃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协议财产放弃有法律效力吗?夫妻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意愿放弃所有的财产,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是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二、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风险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


·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的纠纷问题对我们来说无非就是离婚的财产纠纷问题,其他情况我们很难会遇到纠纷,当前社会因为很多人对婚姻的不慎重所以婚姻破裂的情况非常多,那对我们来说离婚后分财产应该怎么去分配呢?自动离婚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那 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呢? 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般来说自动离婚只是具备离婚条件,并不是直接离婚,所以具备自动离婚条件的话可以选择离婚,财产分配的条件还是相同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


·在我国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的前提下,国家也更加关
      在我国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的前提下,国家也更加关注公民切身利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交通事故,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肇事者应当对被害人承担义务的抚养人给予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下。 一、被扶养人的范围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


·团伙案件超期羁押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团伙案件超期羁押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超期羁押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法制理念,亵读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刑事赔偿主要是司法机...


·婚姻当事人出轨算重婚吗?
      婚姻当事人出轨算重婚吗 一、婚姻当事人出轨算重婚吗 婚内出轨,并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出轨和重婚的相关法律知识 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有外遇是违法的,但根据具体情况,违法的法律后果不尽相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