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浙江省关于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当今这个社会,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被国家法律所允许的行为,这也就意味着违法犯罪行为需要进行处罚,这样才能约束您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同时,我国法律对于一些具体的特殊情况,会依法作出假释或者减刑的决定,比如说浙江省关于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浙江省关于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对罪犯减刑、假释,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坚持惩罚、教育、改造相结合的方针,坚持有利于刑罚的有效执行,有利于罪犯的改过自新,有利于维护监管秩序,有利于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应当减刑。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如果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第三条除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得假释的情形外,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刑后,也可以参照前款的规定予以假释。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可以假释。
  
  第四条罪犯既符合假释条件,又符合减刑条件的,一般应当先予假释。
  
  第五条对罪犯的减刑、假释,以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为基础,结合犯罪的性质、情节、数罪并罚、刑罚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财产性义务履行情况综合考虑。
  
  第六条罪犯交付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后,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对罪犯的服刑期间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得分是减刑、假释的重要依据。
  
  对罪犯逮捕后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的表现,参照第一款予以综合评定,评定结果移送刑罚执行机关,作为减刑、假释时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或者有期徒刑罪犯假释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其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除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外,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无期徒刑罪犯减刑、假释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或减刑后假释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因有重大立功表现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均不包括在内。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所称的判决执行之日、判决确定之日,均指判决生效之日。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生效之日是指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法律文书宣告或者送达之日。
  
  二、第二章减刑、假释的条件
  
  第八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罪犯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不应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罪犯在考核期内曾受到行政处罚,经教育能够认识并改正错误的,可视为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
  
  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应视为确有悔改表现。
  
  文化程度较低的罪犯,积极参加学习,态度认真,可视为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老年罪犯、病犯、残犯(以下简称老病残犯)劳动态度端正,可视为积极参加劳动。
  
  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身体残疾、患严重疾病的罪犯,能够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均应视为确有悔改表现。
  
  罪犯积极执行、履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赔偿等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财产性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明显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应当从严掌握;确有证据证明具有执行、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不履行的,不予减刑、假释;确有证据证明罪犯不具有执行、履行能力的,可予减刑、假释。
  
  首先我们需要为您详细阐述的是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的内容中的一般性规定,包括我国实行减刑的意义等,其次就是减刑和假释适用的一系列具体的条件,包括确有悔改表现以及不存在社会危险等。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国家对于犯罪方面的官司则是出台了相应的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同时我国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做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共五百四十八条。那么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以下是我们带来的相关介绍。 一、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


·不批捕一般能判缓刑吗?
      一、不批捕一般能判缓刑吗??不批捕,与是否判缓刑没有直接关系,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则可以判缓刑。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多久
      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多久《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容留他人吸毒的最高判刑是三年并处罚金,根据具体的情节不同,也可能被判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从重处罚也是在这个幅度内从重,不会超过三年。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母亲哺乳期遗弃孩子是否构成遗弃罪?
      抚养孩子一直是每一个父母要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孩子的正常成长离不开父母的照顾,但是有时候我们也可以看到父母拒绝抚养孩子,导致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受到正常的照顾和教育,在法律中对此也有一件的规定,那母亲哺乳期遗弃孩子是否构成遗弃罪?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母亲哺乳期遗弃孩子是否构成遗弃罪 要按实际情况来定,有遗弃罪嫌疑。 二、遗弃罪认定标准 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新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的徒刑。根据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在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处罚之后,很有必要先确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真的构成此罪,有些时候可能构成的是贪污罪或者受贿罪,这些属于不同的罪名,自然《...


·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说到淫秽物品相信您都应该是比较熟悉的了,而且也有不少人会站在街上贩卖相应的淫秽光盘,当然现在更多的人会利用网络来传播相关的淫秽视频、照片等,而传播淫秽物品在我国是不被允许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 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


·抢劫罪多少条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与抢夺罪之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前者的暴力程度比较高,同时作用于被害人,而后者虽然也有一定的暴力行为,但程度不高另外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因此我国对抢劫罪的处罚也就重于对抢夺罪的处罚,《刑法》中也对抢劫罪的量刑作出了规定,那抢劫罪多少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劫罪多少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


·强奸罪犯罪特征包括哪些
      强奸罪犯罪特征包括哪些 一、强奸罪犯罪特征包括哪些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由于这些妇女无法正常表达...


·强奸罪如果不谅解怎么办?
      因为一时的精虫上脑而犯下的强奸案已是屡见不鲜。侵犯者为图一时的爽快,给受害人造成了身体上和精神上的永久创伤。强奸罪一旦犯下,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制裁和道德上的无尽谴责。强奸罪是人身侵害案件,特别是侵犯了被害人的性自主权,因此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能起到相当大的作用。那么,强奸罪如果不谅解怎么办? 强奸罪如果不谅解 ,法官是无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的。 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的量刑为三年以上,如果能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在法定刑期内从宽处理,因此依法还...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有的犯罪分子在法官做出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可能会被同时宣告缓刑,这其实就是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但并不是所有犯罪分子都可以被宣告缓刑的,有具体的适用范围。下面,我们告诉您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1、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累犯不适用于缓刑。 司法实践中缓刑的适用 1、针对轻罪,有...


·网络金融诈骗犯罪怎么判刑
      不管是什么时候,一个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就好比网络带给我们方便的生活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风险。正是因为我们现在都离不开网络了,但是我们却又没有十分的了解网络,往往很容易让不法分子转空子。那么关于网络金融诈骗犯罪又该怎么判刑呢?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