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相对来讲我国的国家赔偿标准高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相对来讲我国的国家赔偿标准高吗
  
  
  相对于其他国家,我国的赔偿标准算是比较高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刑事赔偿范围 ?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与国家赔偿标准有关的规定,看了以上资料,相信您对标题问题“国家赔偿标准高吗”已经有了答案。相对于其他国家,我国的赔偿标准算是比较高的,赔偿范围和条例也有详细的规定。如果您对上述规定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登陆网站进行相关咨询。
  
  


·追加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
      当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方式离婚后,关于孩子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比如,未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给孩子每月的抚养费,或多或少都由夫妻双方视情况共同商定,当然,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发生意料之外的突发事件,急需用钱时,孩子有权要求追加抚养费,那么法律认可的追加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呢?二、追加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


·妇女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
      妇女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尽管现在提倡男女平等,但是在一些偏远山区,家庭暴力仍然普遍存在,给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带来了人身及精神损害。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家庭内部问题,其危害是多方面的。因此,预防和治理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那么妇女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妇女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暴力,以纳入法制轨道。但家庭暴力并没有随之而消除,却仍然存在。它后果严重,危害性极大。归纳如下:...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如今我国已经开始逐步的调整了生育政策,全面开放了二胎,因此有的人就认为不会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其实不然,即使生育二胎,也有在政策外进行生育的。这种情况下同样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此我国制定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下文中我们就为您带来这个办法的全部内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在外面找工作时,用人单位都会和当事人签订一份劳务合同,用来作为凭证,也可以确保用人单位和当事人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但是并不是所有用人单位都是这样按照正规的法律程序和当事人签订劳务合同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才会遇到那么多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来说,当事人从开始给用人单位工作到一段时间期间,如果用人单位一直都没有和当事人签订劳务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是应该给当事人付两倍工资的,可以一般来说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没有这么做,因为...


·一、男方出轨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
      一、男方出轨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需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抚养费需要根据小孩的实际需要、支付方的收入状况及当地的生活水平而定。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由配偶中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在离婚时赔偿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因此男方出轨女方提...


·如果起诉离婚如何举证?
      离婚一直是我国需要规范和解决的问题,近几年离婚的人数在不断的上升直接导致离婚案件纠纷的增多,同时在离婚时候出现问题也越来越难以解决,因此在婚姻法法中对离婚的问题解决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如果起诉离婚如何举证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


·一、抚养费纠纷裁判规则是什么?
      一、抚养费纠纷裁判规则是什么?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


·短暂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双方离婚并不单单是领取离婚证书这么简单。实践中,夫妻双方离婚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对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商议等问题。我们知道,夫妻离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那短暂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短暂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二婚财产分割与首次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在法律规定上没有区别。根据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


·侦查羁押期间不得会见家属吗
      侦查羁押期间不得会见家属吗 一、侦查羁押期间不得会见家属吗?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


·子女抚养费一月多少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在夫妻离婚之后也是不能免除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而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孩子抚养权的,则需要实际照顾子女的生活起居,而另一方因为没获得抚养权,则就需要支付抚养费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此时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一月多少钱?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子女抚养费一月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


·一、法院判决离婚时一并分割财产么?
      一、法院判决离婚时一并分割财产么?通常都是判决离婚时一并分割财产的,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哪些事项判决,取决于原告在起诉时提出了哪些诉讼请求。无论法院认为该诉讼请求是否属于受案范围,无论法院是否支持该诉讼请求,都会在判决书中进行判断和决定。所以,如果原告只提出要求离婚,法院就只会对是否离婚进行判决;如果原告还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其它诉讼请求,法院会一并判决。对于原告来说,可以单独就离婚提出起诉;也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