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孩抚养费标准一月多少钱?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而分期支付中最常见的就是按月支付了。那这个情况下小孩抚养费标准一月多少钱呢?很多人可能还搞不清楚抚养费计算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小孩抚养费标准一月多少钱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一、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不知道怎么找离婚纠纷专业律师?建议使用下方【离婚纠纷律师查询系统】,快速获取专业资深律师信息,收费标准等详情,让每一次选择更加靠谱!二、抚养费数额的变更情形《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见,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子女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增加抚养费,给付的父或母也可以根据实际负担能力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父母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的情况一般有:(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没有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照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首先要看家庭的情况是怎样的,要是父母收入高、当地的消费也高,那最终确定的抚养费数额自然就要高一些。而一般在离婚的时候确定了抚养费数额的,之后也是有机会进行变更,就包括对抚养费增加和减少。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直接到网上下载范本简单修改后使用,对于财产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的离婚这件做也未尝不可,但对于涉及房产、公司股份、争议财产在五十万以上的离婚案件,最好是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起草。对于对方聘请律师起草好的离婚协议书,在签署时一定要慎重考虑,离婚协议书与平常的经济合同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会有伏笔和陷阱,在盲目签署且该协议生效后,自己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2、财产数额较大时可另行制定...


·子女成年后抚养费多少,如何计算?
      夫妻双方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因为孩子也有他的那一份。支付抚养费是应该的,就算到孩子健康成长到成年后,也是任然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那么子女成年后抚养费多少,如何计算? 一、十八岁以后还有抚养费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这一给付期限并不是绝对的,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


·没有离婚能否单独起诉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没有离婚能否单独起诉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可以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婚生子女抑或非婚生子女,父母的抚养义务是不变的,只要一方不履行该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利向其主张抚养费。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夫妻离婚后还能起诉家暴吗?
      夫妻离婚后还能起诉家暴吗?当今社会倡导的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首先要家庭和睦,然而一些人不仅不跟进时代的步伐,还追求历史的倒退,对家庭成员进行家庭暴力,侵占损害人格尊严,重者损害身体健康。家庭暴力不仅不利于家庭的和睦,而且对于当事人以及后代的身心健康也是会造成极大的损害,从而影响到当事人对于其在社会中的未来走向。家庭暴力的危害之大,那么在离婚后还能起诉家暴吗?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


·孩子学校打架家长要承担什么责任?
      孩子都是活泼好动的,特别是几岁的小孩子,做事情没有轻重。一些幼儿园的孩子在学校和其它孩子打架,严重者还会造成人身伤害。作为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在平时应该对孩子有良好的教育。那么,孩子学校打架家长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一、孩子学校打架家长要承担什么责任?幼儿园的小朋友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家长将其交到幼儿园上学,幼儿园有监护责任。其在幼儿园打架致伤,幼儿园在管理方面是失职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小朋友的家长作为监护...


·沈阳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夫妻双方离婚一定是走到了生活不下去的地步,可是离婚就涉及到了财产的分配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可以结局,实在解决不了交由法院判定。抚养费是由没有孩子的一方支付的,那么我们看看沈阳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


·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的效力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谓“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同于合...


·离婚案件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离婚案件的诉讼标的是什么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如给付赡养费之诉,其诉讼标的一是当事人双方的赡养关系,二是给付赡养费的要求。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


·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根据上文所说,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这里我们可以得到具体结论,也就是说,如果丈夫在有外遇的情况下即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提出离婚,那么法院将会支持女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的相...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身份证件等其实也是算在离婚材料离婚的,实践中,夫妻协议离婚也好,诉讼离婚也罢,这都是需要当事人准备相应证件材料的,同时证据材料也不能缺少,不然就有可能无法解除婚姻关系。那一般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信; 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怎样分割?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我国近几年离婚率不断上涨,在这些离婚夫妻中有很大一部分的夫妻是由于其中一方有出轨行为而选择离婚。在法律上,出轨一方为过错方,而另一方则为无过错方。离婚必然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怎样分割?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怎样分割? 财产怎么分割,首先要区分过错的类型,如果是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等错误,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与财产分割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