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模板工程质量评判标准包括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模板工程质量评判标准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几乎所有在做工程的人都对于工程的质量非常的在意,毕竟工程质量决定着一个工程是否成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确实也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工程,每一个工程的质量的评判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很多人比较困惑模板工程质量评判标准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保证项目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按施工层次控制: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港口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决定了单位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决定了整个项目的质量。
  
  1、模板及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支架的支撑部分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如安装在基土上,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2、检查方法:对照模板设计,现场观察或尺量检查。
  
  二、基本项目
  
  1、模板接缝宽度应不大于1.5mm。
  
  ★ 检查数量:按梁、柱件数各抽查10%。但均不应少于3件,圈梁每30~50m检查1处(每处3~5m),但均不应少于3处;墙和板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墙每4m左右高为1个检查层,每面为1处,板每间为1处,但均不应少于3处。
  
  ★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楔形塞尺检查。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采取防止粘结措施。
  
  ★ 每件(处)墙、板的模板上粘浆和漏涂隔离剂累计面积不应大于1000cm2。
  
  ★ 每件(处)梁、柱的模板上粘浆和漏涂隔离剂累计面积不应大于400cm2。
  
  ★ 检查数量: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
  
  ★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胶合板面板的质量标准如下:
  
  板面平整度(2m托线板检查)±2mm
  
  边长误差±2mm
  
  边长垂直度(用2m托线板检查)±2mm
  
  对角线误差±3mm
  
  相邻胶合板拼缝处高差±0.5mm
  
  4、大模板框架(竖肋和边框)中,竖肋用槽钢,边框用角钢。其质量标准如下:
  
  边长误差±2mm
  
  垂直度(用2m托线板检查)±2mm
  
  对角线误差±3mm
  
  平面挠曲(用2m托线板检查)±2mm
  
  相邻型钢接缝处高差±0.5mm
  
  焊缝高度4~6m
  
  三、允许偏差项目
  
  模板安装和预埋件、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如下规定。
  
  轴线位移±5mm用尺量检查。
  
  标高误差±5mm用水准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截面尺寸基础±10mm用尺量检查
  
  柱、墙、梁 4mm或-5mm
  
  每层垂直度±3mm用2m托线板检查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mm用直尺和尺量检查
  
  表面平整度±5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移±3mm用拉线和尺量检查
  
  预留洞中心线位移±10mm用拉线和尺量检查
  
  截面内部尺寸 10mm
  
  首先就是一般在承包工程的时候都会与当事人进行约定一些具体的要求,并且法律上也会有一些参考的数据,并不是说不允许有误差,但是误差必须在规定的范围之内,超出的就不允许了。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被开除的员工要给代通知金吗?
      被开除的员工要给代通知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及标准。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通俗所说的N就是工作年限,1是指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需要注意的是:1、并不是只要单位辞退员工,就要给经济补偿。在员工有法定过错的情况下(比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并不是给了经济补偿就可以辞人。单位...


·工程中的承包方式是什么
      工程中的承包方式是什么第一种是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第二种是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第三种是独立承包,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


·个人工伤报销申请书怎么写?
      个人工伤报销申请书怎么写? 一、个人工伤申请书怎么写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 ,性别????????? 。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籍贯,住????????? 。是????????? 公司职工。 被告:?????????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


·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政策是什么?
      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政策是什么?疫情期间复工可否加班? 一、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政策是什么? 企业应当全力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对于职工因疫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具体情形,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原因包括两个: 其一,该类职工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而被隔离治疗、医学观察、被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对于该类职...


·庭前准备阶段工作有哪些?
      一、庭前准备阶段工作有哪些?(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再审决定书、申诉书副本,送达同级检察院,并通知其查阅案卷和准备出庭;(3)将再审决定书或抗诉书副本至迟开庭30日以前送达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告知其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依法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4)至迟开庭15日以前,重大、疑难案件至迟开庭60日前,通知辩护人查阅案卷和准备出庭;(5)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7日以前通知检察院;(6)传唤当事人,通...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毁约用工合同?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毁约用工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二、最新解除...


·试用期期间有工资没有,试用期有没有工资
      在很多劳动者心里在试用期的时候尚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很多时候试用期就相当于做白工,白白的被差遣却拿不到薪水,那么从法律上面来看的话,试用期期间有工资没有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答案。 一、试用期期间有工资没有 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 还有一些单位,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作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


·工伤的鉴定以及赔偿项目是什么
      工伤的鉴定以及赔偿项目是什么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劳动者伤残鉴定结论出来以后,一般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


·在机关单位做合同工毁约怎么办?
      在机关单位做合同工毁约怎么办?在机关单位做合同工毁约需要找用人单位来要求赔偿违约金。新劳动法违约金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需给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除了这两种情况之外的约定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


·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由于工期长,涉及金额大,单位多,经常会发生工程纠纷。当事人为认定工程责任一般都进行工程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费用的,那么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建设工程纠纷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常见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均未作出规定。此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依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 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算定方法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