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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孩子想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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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夫妻有孩子想离婚怎么办?夫妻二人需要协商好子女的抚养问题,确保孩子的后续生活有保障。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夫妻协议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3)冷静期。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以上是关于“夫妻有孩子想离婚怎么办”的问题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不管如何调整,夫妻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无解的。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对孩子加深爱护,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网离婚方面律师。
  
  
  


·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的评判标准
      或是为了生计,或是为了前途,或是起了争执,夫妻间都会以分居的形式处理。但是分居在婚姻中是极为不利的一件事情,分居久了可以判离婚,那么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呢?本次就由我们我来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


·拟制血亲之间能不能结婚
      一般子女与父母之间属于血缘血亲,这是建立在双方之间存在一定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的。但在现实中,有些人之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也是说他们之间有血亲的,这就是拟制血亲。我国法律中明确禁止血缘血亲之间结婚,那此时拟制血亲之间能不能结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拟制血亲?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


·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一、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


·关于重婚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关于重婚的认定条件有哪些?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


·离婚财产转移隐匿的认定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转移隐匿的认定是怎样的?离婚财产转移隐匿的认定是看一下具体的行为状况是否符合符合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法定情形,比如说对于双方已经拥有的存款来进行转移,还有就是私自的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而售卖相关的房屋,这个房屋必须是夫妻共同所拥有的。(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私自出售房屋;(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


·离婚起诉要注意哪些事情
      离婚起诉要注意哪些事情 一、离婚起诉要注意哪些事情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


·想起诉离婚怎么找律师?
      有许多人会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委托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但这并不是法律中强制性要求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委托律师。但请律师也是比较复杂的,毕竟并非所有的律师都是擅长打离婚官司的。那究竟想起诉离婚怎么找律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老律师不一定是好律师。 我执业8年来,在开庭的时候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律师。早些年,看到对方律师一把年纪的时候,就有所忌惮,心想,对方是否经验太过丰富,自己不占优势呢?事实证明,并非如此。我发现,往...


·夫妻分居的证据都有哪些
      没有任何的证明材料,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分居的事实。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那夫妻分居的证据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分居的证据都有哪些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3、所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4、知道了解分居事实的房东或邻居亲自作证或由其出具的证言;5、双方的书信来往、录音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录音...


·国家赔偿法标准计算是如何进行的?
      一、检察院国家赔偿新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


·房屋价格上涨,卖家反悔,法院能否判决继续履行?
      1.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有一个正确的导向,这就是要使合法有效的合同继续履行,以维护交易的安全性及合同的稳定性,维护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 2. 法院对于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判决合同解除。 3.第一,合同已经无法实际履行,比如,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买受人因经济情况恶化已经无力支付购房款等。第二,经协商,守约方同意解除合同。 4. 市民钟女士诉称,与卖家蒋女士、第三人中介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


·起诉离婚会当庭宣判吗,什么情况法院会判离婚
      一、起诉离婚会当庭宣判吗 离婚民事纠纷案件是否当庭宣判,需要结合案件具体复杂程度,有无争议等情况综合判断,并无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当庭宣判 民事诉讼法对当庭宣判仅做了一般性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二、什么情况法院会判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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