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要如何订立离婚协议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要是离婚夫妻选择了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此时就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才行,否则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由于材料不齐全也是无法离婚的。那说到订立离婚协议,您知道这是怎么做的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要如何订立离婚协议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民法典》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协议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而此时当事人需要认真协商、审查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这都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般在办理了登记备案之后,离婚协议书会生效,但此时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点还请您清楚。
  
  
  


·审查起诉阶段受害人告知书会寄送给受害人的家属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受害人告知书会寄送给受害人的家属吗? 审查起诉阶段受害人告知书会寄送给受害人的家属,受害人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具体工作是复制侦查卷宗、阅读侦查卷宗、撰写法律意见书、会见犯罪嫌疑人、修改法律意见书、约见办案检察官、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等。辩护律师应该阅读原始卷宗,以便于发现这些证据是否是原件、是否被篡改。 二、受害人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具体工作是: 1、复制侦查卷宗 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完整阅读侦查卷宗,并...


·孩子抚养费协议
      孩子抚养费协议 甲、乙双方生育子(女)壹人,现就子(女)_____的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 ,归甲(乙)方抚养。 (二) 1、从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由乙(甲)方每月付给甲(乙)方____ 元作______ 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抚养费可根据对方经济状况作适当调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______十岁后随父随母由其自己选择。 (三)_____的医药费,在 元...


·法院判决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案件的多发已成常态,当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离婚的条件时,在自愿的条件下,法院将会予以判决离婚。现实生活中,也有好多情况引发的离婚,但不是任何情况下起诉到法院,最终都会判决离婚。一般法院判决离婚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院判决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


·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时,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


·起诉离婚可以冻结财产吗
      起诉离婚财产可以申请冻结。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不会冻结财产。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八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


·离婚过错方是否可以少分财产离婚过错方并不是就一定会少分财产
      离婚过错方是否可以少分财产离婚过错方并不是就一定会少分财产。生活中,许多人认为只要夫妻一方存在有外遇,家暴等过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的方就应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以体现对过错一方的惩罚。这种认识虽符合传统道德的价值观,但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时的一般原则,该原则中并未规定离婚时有过错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规定。可见,对离婚是否存在过错与财产的分割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根据...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多长时间?
      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破裂,可以选择离婚。大部分人在离婚时会选择协议离婚的形式,协议离婚的流程比起诉讼离婚更为简单。但如果其中一方不愿离婚或有其他争议,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多长时间?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相信可以回答您的疑问。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


·给家人拍照有没有侵犯肖像权?
      现如今智能手机的流行,不仅让拍照功能的手机热销,也让更多的人爱上摄影。人们习惯于将孩子或家人的照片随意发到网上或设置成头像,有的还将住所和孩子的幼儿园、学校暴露无遗。很多人都知道未经别人允许就拍摄视频或图片是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那如果是给家人拍照有没有侵犯肖像权呢? 一、给家人拍照有没有侵犯肖像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


·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几类
      我国既然制定的有国家赔偿法,那么该法绝对不应该只成为摆设,您只要有切实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相关权益,被国家有关机关遭到了侵犯,不管维权的过程有多么的困难,最终法院是会给予当事人一个公正裁决的。另外我国也对国家赔偿的类别进行了划分。那么,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几类? 一、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几类? 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


·一、前妻开口就要抚养费,给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前妻开口就要抚养费,给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


·信用卡诈骗夫妻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在诈骗份子横行的现在,其手段层出不穷,同时,还有的团伙作案。其中,便有夫妻档的诈骗分子在全国流窜,利用信用卡进行犯罪。这些信用卡诈骗夫妻由于搭档作案,常常令人措手不及,许多人一不小心就着了道。然而这些信用卡诈骗夫妻最终又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呢? 一、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