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诈骗罪一万多取保候审是怎样规定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网络诈骗罪一万多取保候审是怎样规定的
  
  近年来,网络进行诈骗是一种新兴的犯罪违法活动。网络诈骗的表现形式多样化,诈骗的金额也是不一样的,国家在针对网络诈骗进行量刑的时候,对于有些特殊情况下就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很多人对于这一点并不是很清楚,所以我们将针对网络诈骗罪一万多取保候审是怎样规定的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
  
  通俗一点讲:顾名思义,取保候审就是采取保证的方式,让犯罪嫌疑人(被告)回家等待开庭审判。
  
  用法律术语解释: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从而对其不予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二、网络诈骗罪一万多取保候审是怎样规定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五)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交保证金,后者有保证人。
  
  涉及的保证金一般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嫌疑人的经济状况判定,保证参考金额在1000至50000左右,具体是由办案机关决定。
  
  但是对有下列情形的不可以取保候审。
  
  (1)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2)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3)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4)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您可以看出,在我国法规当中,针对一些犯罪情节较轻,且行为人又处于特殊时期,比如尚在哺乳期,身体有病要医治的这种情况,都可以实施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的实施范围是有限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比较恶劣,所造成的后果也比较严重,是不适用于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以后怎么办?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取保候审以后怎么办?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之后又该做什么?被取保候审人又有哪些义务?取保候审需要遵守的义务的问题很多人都不清楚,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关于取保候审之后的义务的问题。 一、取保候审以后怎么办? 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


·取保候审算批捕嘛,二者是同一个概念吗?
      一、取保候审算批捕嘛,二者是同一个概念吗? 取保候审不算批捕,二者也不是相同的概念。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采取取保候审,也可以在批准逮捕后变更为取保候审。批捕前,犯罪嫌疑人是个自由人,就是和正常的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公民权利。 二、相关法律依据 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一些公民权利就要遵守相应的限制和约束,具体内容如下: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


·不起诉是否自动解除取保候审?
      不起诉是否自动解除取保候审? 一、不起诉是否自动解除取保候审? 不起诉不能自动解除取保候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要本人到派出所笔录
      取保候审要本人到派出所笔录 说起到取保候审,相信我们应该都不会太陌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就经常会听说某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想要取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就必须要向相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而且取保候审要本人到派出所笔录。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有关取保候审的相关知识。 一、取保候审要本人到派出所笔录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一年后判拘役一个月合法吗?
      取保候审一年后判拘役一个月合法吗?合法的,取保候审只是一种暂时获得自由的司法强制措施,是否拘役等刑事责任是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的。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有:(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


·法院取保候审请假条应该怎么写?
      法院取保候审请假条应该怎么写?按规定,在取保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县市。但确有必要离开,需要与向当地派出所办理审批手续。与小时候的请假条一样。写明时间、地点、原因,请假期限等,请求执行的派出所批准。1、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


·打人轻伤对方不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吗
      打人轻伤对方不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打人轻伤对方不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吗? 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


·取保候审一般会不会判实刑
      看具体情况。被告人可能被判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不可能取保候审;被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串供、妨碍侦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


·取保候审后一般多久可以判刑?
      取保候审后一般多久可以判刑?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通俗的说就是先将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里保释出来,等候审判。取保候审后,刑事案件的司法进程并不会因犯罪嫌疑人已经取保而改变或终止,依然会依法继续推进。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事案件需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法律都规定有相应的期限,一般刑事案件从取保候审到审判要4至5个月。不过根据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可能提前或推迟。取保候审后也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显...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通俗点来讲就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让他们交纳一些保证金,用来保证他们不会逃脱,而且需要配合公安机关的检查等等。您可能会感觉我们国家的取保候审就和国外的保释有点相似,但是我们国家的取保候审这个制度又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那么,关于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呢?就让我们来为您讲解吧。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保...


·批捕转侦查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批捕转侦查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逮捕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符合条件就可以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