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虽然协议离婚不需要离婚夫妻去法院打官司,但也不能轻视,毕竟处理的都是自己的事情,稍不注意就会在离婚之后受到损害。并且协议离婚也是会产生法律风险的,不过您知道协议离婚法律风险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法律风险:离婚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患。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容易产生纠纷。2、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协议离婚后,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离婚,或是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内容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3、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的效力分析
  1、诉前离婚协议其实质应为离婚意向,如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反悔,该协议对双方无约束力。法院应依法审理一并处理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2、签订离婚协议,并且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的登记,该离婚协议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条司法解释共包含三层意思:(l)适用本条司法解释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了协议。(2)明确规定在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条款及作为离婚协议组成部分或者附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3)离婚后1年以内,男女双方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时,法院才作为民事案件受理,至于法院能否支持原告的诉讼主张就要对离婚协议进行全面分析判断才能决定。协议离婚中由于需要夫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虽然这个离婚协议书在办理了登记之后有法律效力,但却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当然,这也就是协议离婚法律风险中最严重的一种。离婚之后一方不履行协议书中内容的,另一方也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了。
  
  
  


·未婚生子怎么争抚养权?
      结婚生子是每个夫妻要经历的事情,但是随着人们的性观念在逐渐的开放,人们对于爱情的追求是自由的,不仅出现很多同居现象,而且还有很多婚前性行为,这样的行为很可能导致女方怀孕,致使孩子的诞生,那未婚生子怎么争抚养权?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未婚生子怎么争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


·一、根据法律规定判重婚罪就是解除婚姻关系?
      一、根据法律规定判重婚罪就是解除婚姻关系? 判重婚罪不是解除婚姻关系,因为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部分被告是对方是谁所进行的,一种刑事责任方面的追究,它并不属于在民事方面对于双方的夫妻关系进行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在实践中一般是怎么认定重婚罪的? 本罪...


·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在《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禁止结婚的疾病这一条规定。只规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并没有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


·审理离婚抚养权有哪些规定
      审理离婚抚养权有哪些规定 审理离婚抚养权有哪些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的宗旨,在审理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并作出具体规定。 1、针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根据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的规定:“两周岁以...


·无力抚养送给他人需办什么手续
      无力抚养送给他人需办什么手续在生活当中,对于每一个未成年来说,能够和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是非常幸福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当事人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有办法抚养自己的孩子,想将孩子送给其他人进行抚养,在这一过程当中就涉及到了领养的问题。我国对领养孩子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无力抚养送给他人需办什么手续? 无力抚养送给他人需办什么手续?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一)收养人应当向收...


·诉讼离婚需要找律师吗?
      由于诉讼离婚就是打离婚官司,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打官司就是要请律师的,否则就会对自己不利。那诉讼离婚需要找律师吗?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对此,我们根据实践经验总结了一些内容,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


·一、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相关规定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是: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二、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需要哪些证明
      一、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分居2年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 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两个必须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满两年的。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民法典》第1079条规...


·未婚生子能告男方吗
      可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各种妇女权益 保护法等法律上。对于家庭暴力,法律在不断完善,不过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行为仍然广泛存在,它给社会以及施暴者的家人都带来了很严重的后果 ,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那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一起通过下文了解一下吧。 一、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1、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在我们调查中,多数受害者都是在被施暴时惨...


·一、当事人告重婚罪要钱吗?
      一、当事人告重婚罪要钱吗? 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犯罪类型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