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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辨认见证人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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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是一个重要的治国方针。很多时候在处理违法犯罪案件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取到确凿的证据才能制裁违法犯罪分子,证据种类形式多样,其中就有人证即见证人来作为依据,那刑诉法辨认见证人的意义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刑诉法辨认见证人的意义是什么见证人是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又称在场见证人。在刑事诉讼中,侦查人员勘验或检查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和尸体 ,或者搜查被告人的人身 、物品、住所,或者扣押被告人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和文件,或者查封、扣押被告人的财产时,都必须邀请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到场观察和监督其有关行为的实施,并由其在当场制作的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刑事诉讼立法中设有见证人制度,体现了通过合理程序来监督、见证和制约国家公诉活动的民本主义价值趋向。学者专家普遍认为,程序的公开、透明和当事人的充分参与是程序正义的当然要求,见证人制度的确立,在遵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础上,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明力,无形中提升国家追诉犯罪活动 过程及结果的公信力和严肃性,兼具准确惩治犯罪和充分保障人权的双重价值。从司法实践来看,随着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和程序正义观念的深入人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主体地位得到了强化。《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被告人不认罪情况下的有罪判决的明确提出,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下的无罪判决确立,使得口供不再是“证据之王”。证据收集从倚重口供转向重视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收集和提取实物证据主要是通过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活动完成的,而这些侦查活动恰恰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应当由见证人见证的诉讼行为。侦查活动中是否有见证人见证以及见证程序是否规范会成为审查的主要内容并有可能直接影响证据的效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在任何案件中证据是首要考虑的问题,一般法院不会听信任何一方的所有陈词,更多的是看证据的多少以及证据的真实性,而见证人经常出现指证的关键人物,也是破案以及判决的重要依据。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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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在一定时期内,会有专门的考察机构对缓刑的犯人进行考察,并根据犯人的表现来决定具体要接受的刑罚。所以犯人在此期间要遵守法律规定,不然就会加重刑罚。那么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犯人被判缓刑期间可以出境吗?刑满之后呢?下面就跟着我们来解答这些问题。 一、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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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拘留多久案底会保留吗依据刑法的规定,法院未作出判决前,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而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法院并未审判,所以刑事拘留是没有案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既有助于国家有关部门充分掌握与运用犯罪人员信息,适时制定和调整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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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特征是什么?构成特征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


·卖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有哪些?
      卖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有哪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更加合理、明确地界定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身份;同时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新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明确规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可以一并提起附带诉讼,由同一审判组织一并审理,节约司法资源。二、公益诉讼的法律特征应该说,...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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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被判无期徒刑能判缓刑吗 无期徒刑不能缓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才可能判缓。 无期的意思就是“没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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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挪用资金罪中的营利活动指什么?所谓挪用资金罪中的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根据我国《刑法》释义(2006年第3版)的解释: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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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每个公民的日常生活当中,遇到事故的时候,可能会动用到法律程序,这个时候就需要懂一些法律知识,以便在刑事诉讼当中不吃亏,那么可能在了解过程当中产生疑问,“五部委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什么内容?”,本站我们将会为您解读。 五部委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什么内容: 一、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


·检察院诈骗法院侵占缓刑几率大吗
       一、检察院诈骗法院侵占缓刑几率大吗? 大,只要犯罪嫌疑人诈骗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就有可能判缓刑的。缓刑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二、诈骗罪量刑 我国《刑法》对诈骗罪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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