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怎样办理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怎样办理在我国,农用地被称为集体土地。农村户口在对地进行使用的时候,一般分为农业用地和宅基地,不论是哪种用地,都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程序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才可以。但是生活中很多很多农民朋友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并不清楚,所以我们针对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怎样办理,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怎样办理?
  (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三)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农村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您可以看出在农村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也是遵循,申请、调查、审核等三个大步骤来进行的。农村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以后,就可以合理地对土地进行分配和利用了。您一定要注意,只有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才证明该土地是自己的,您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
  
  
  


·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如何书写?
       我们可以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与经营权是可以进行租赁,转让或者转包的形式进行获利,承包的一方在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也要与受让方签订合法的经营权流转合同,才可以进一步保护好双方的权利,在书写合同时也有许多要着重表明的地方,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一篇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书写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 ]土让字第 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


·乡政府征收土地买卖是否合法
      乡政府征收土地买卖是否合法我国大力发展铁路、公路、机场等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征收大量村民土地,因这些设施大部分在郊区或在农村,归属于乡政府或镇政府管辖。而乡政府和镇政府又有熟悉和了解村民情况的优势,如果直接是由镇政府或乡政府征收土地买卖,他们这方面的权力吗?在这里详细说明直接是由镇政府或乡政府征收土地买卖是否有这方面的权力。由《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可知,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须经国...


·在现在的法律中对酒驾的处理可谓十分的严格,但是在部分地区此类
      在现在的法律中对酒驾的处理可谓十分的严格,但是在部分地区此类事件仍时有发生,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想要躲过法律的制裁,当事故发生后竟然用顶包的方式来逃避法律的追则,那么今天我们就和您聊一聊双方醉驾事故对方找人顶包在法律中怎么处理的问题,以下内容希望对您的了解有所帮助。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一、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 1、申领、填写有关表格 未注册的单位首先根据 《注册程序》 申请注册登记,已在贸促会注册登记的申请单位,应由指定的原产地证申领员持贸促会颁发的《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证》向所在地的贸促会申领由贸促会统一印制的《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并准确、真实填写其中各栏。 2、提交原产地申请 申请单位出口每批货物时,应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


·潍坊口粮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潍坊口粮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二、其它情况根据...


·国家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国某些省份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费中的部分支付给失地农民。具体到你所在省份是否有类似规定...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我们将广东省海珠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只有一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海幢街道、赤岗街道、新港街道、滨江街道、素社街道、凤阳街道、龙凤街道、沙园街道、瑞宝街道、江海街道、南华西街道、南石头街道、江南中街道、昌岗街道、南洲街道、琶洲街道、官洲街道、华洲街道。补偿标准:耕地:11...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部土石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0960元/亩;旱地/园地:25480元/亩;林地:1274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怎么换名字
       在当下以土地开发形成的各种市场资源成套配置也是引发了各种日益尖锐的人地矛盾,可这些矛盾大多都是人们对于土地资源方面的相关政策不太清楚。比如土地使用证怎么换名字?土地使用证更换名字得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到测绘和评估公司出具相关材料,然后到发证部门直接申请变更就行了。 一、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怎么换名字? 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


·申办土地使用证有什么流程?
      申办土地使用证有什么流程? 不管是通过拍卖方式、划拨方式还是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依照规定都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凭证。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是无法对抗第三人的,并且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也以土地登记为要件。那么,申办土地使用证有什么流程?详情参考下文。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1、所需资料: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身份...


·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