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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走私罪与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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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是违反法律的,同时也会导致国家的利益受损。之所以能走私成功,也是有一些人非法帮助的,放纵走私人员入关,为此国家通过立法对走私罪进行了打击,对于放纵走私罪与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立案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处罚力度也是非常大的,但是具体的是什么样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一、放纵走私罪与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本罪与后罪的主体都可以是海关工作人员,主观上都是故意,且有明确的徇私动机,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把非法出入境行为作为合法行为予以放纵。但本罪的客体是海关监管活动,而后罪的客体则主要是国(边)境管理秩序;本罪放纵的是走私行为,而后罪放纵的则是非法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二、放纵走私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一)本罪与走私罪共犯的界限。海关人员与走私犯罪分子事先通谋,故意使走私行为得逞,其实质上是海关人员和走私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只不过分工不同,故应当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事先有无通谋”是区分本罪与走私罪共犯的界限。如果海关工作人员与走私分子事前已相互通谋并互相勾结实施走私行为的,则构成走私罪的共犯。(二)放纵走私过程中的受贿行为的性质界定。对于海关工作人员在放纵走私过程中,收受或者索取走私人财物,但并无走私之共同故意和行为,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其行为构成放纵走私罪和受贿罪,应该实行数罪并罚。但另有人认为,这属于牵连问题,应该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按刑罚较重的罪来定罪处罚。理由是收受或索取走私人财物这一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放纵走私,也就是说收受或索取贿赂是放纵走私的一个客观要件,所以,对放纵走私的这一客观行为只能作出一次评价,而不能作出重复评价。(三)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海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发现的走私行为没有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玩忽职守罪处罚。两罪主要区别在于:本罪的主体只能是海关工作人员,而后罪的主体不仅包括海关工作人员,而且包括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而后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四)本罪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界限。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明知走私行为构成犯罪,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而是枉法处理,以罚代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实质上也是一种“徇私舞弊放纵走私”的犯罪行为。但其与本罪的“放纵走私”又有一定的不同。本罪的“放纵”行为是对走私行为不作任何处理,而后罪的“放纵”行为,则可能是行政执法人对走私行为的降格处理,以行政处罚代替追究刑事责任等,从社会危害性上讲,比本罪的“放纵”行为要轻一些。因而在实践中,应当按照刑法第402条规定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来定罪处罚。放纵走私犯入关,导致国家相关的利益受损。这类行为不仅导致非法的货物进入国内,没有品质保证,也导致国家税收受损。因此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是非常有必要的,确保进出口货物安全,确保国家安全,保障国家的利益不受损。
  
  
  


·失火罪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失火罪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刑法没有过失放火罪这个罪名,应该是失火罪。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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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刀威胁能构成什么罪?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刀威胁能构成什么罪要看犯罪嫌疑人威胁的内容,可能构成抢劫罪、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或是恐吓威胁罪,也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活动的本意就是要去揭露和证实当时的犯罪行为的一个真实的状态的,所以原告和被告方在阐述和提供相关证据内容的时候,如果某些不太合适的人员在场就很有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形下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可以申请回避,而且,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还有其他方面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章 回避 第二十三条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


·犯罪嫌疑人自首坦白第几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自首坦白第几条规定 一、犯罪嫌疑人自首坦白第几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


·集资诈骗立案后如何判刑?
      集资诈骗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经济犯罪,如果骗取集资款,就会构成集资诈骗罪,要知道这是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犯罪行为,个人就要接受我国法律严厉的惩罚的。那么,集资诈骗立案后如何判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呢的内容吧。 一、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1、犯集资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


·共同犯罪人分为哪些类型 如何处罚共同犯罪人
      共同犯罪人一般是出现在共同犯罪当中的,此时根据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而针对不同身份的犯罪分子,自然日后作出的处罚也是不同的。那究竟共同犯罪人分为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共同犯罪人分为哪些类型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特殊主体犯罪),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帮助、教唆国家工作人员乙...


·刑诉法1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各种程序法其实都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提高我国司法界工作人员的办案效率的,这样一来对节省国家司法资源当然也是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的,提到刑法必然与之紧密相连的就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了。新刑事诉讼法全文法条今天就不给您详细的介绍了,主要是来了解一下刑诉法1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1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百六十六条 【法庭审理中的补充侦查】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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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既然是隐私,那就是本人不愿意让他人知道,而一旦隐私被侵犯,就会对被害人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为了制止这种事情的发生,为了更好的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就出台一系列这样的防范惩治政策。所以很多人针对偷窥隐私罪这类的问题不是很了解。 一、偷窥隐私算不算犯罪? 是的,有证据可以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哪个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哪个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这是因为这些人享有每个月探...


·盗窃罪公安局立案要多久才能立案
      盗窃罪公安局立案要多久反映的是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期限问题。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因为每件案件的情况不一样,受案件复杂程度、司法成本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造成刑事立案时间长短不一。我们通过总结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供您借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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