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的管理在我国就是为了提高工程质量,运用合法合理的手段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工程质量的管理在我国就是为了提高工程质量,运用合法合理的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相关系统的管理活动。国家的经济建设也离不开工程质量建设,在建设的时候需要部门来进行监督和督促,这就有了协会的成立。那么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的职能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疑惑。
  四川省工程质量协会职能
  
  
  1、工程质量管理职能
  
  负责规划管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审查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资质并对各级监督机构进行考核和业务指导;组织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有争议的工程质量进行仲裁;组织“天府杯”评审;受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对质量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受建设厅委托,设立专门备案部门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定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定等。
  2、建设工程监理职能
  
  负责办理全省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年检,负责全省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考核、考试、培训、发证上岗;掌握全省建设监理动态,发布建设监理信息,出版有关刊物,组织交流建设监理工作经验,制定全省建设监理工作相关的实施办法和规定,指导四川省建设监理协会开展工作。
  3、建设安全管理职能
  
  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及建设部有关建筑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划、管理全省安全检查及对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向建设部汇报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负责全省建筑行业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掌握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状态,组织召开全省建筑安全工作会议,组织交流工作经验,评选表彰安全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负责全省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业绩评价、年审换证;负责规划、管理全省建筑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督促企业为从事危险行业的职工办理工伤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保障职工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4、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职能
  
  负责全省各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所)及其他向社会提供工程质量检测公正数据的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查、规划管理和业务领导;接受委托,承担国家和省的重点工程质量的检测;监督检测参与建筑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科技成果鉴定;负责组织工程质量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培训认可;制定全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实施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其实施。
  5、工程质量安全直接监督职能
  
  负责调查处理受监工程的质量安全事故,指导、督促施工单位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工程质量。同时,对受监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的职能是什么的回答,四川省的工程质量协会的职能主要有五个,总的来说就是履行执行、监督、检测、的职能,就像一个监督委员一样,也可以保证在四川省的建设工程质量,也曲线的保证了我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怎么算
      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怎么算?月平均工资就是没有扣除时一年的工资除以12个月。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工伤认定提供虚假材料怎么办?
      员工在工厂上班或者是一些建筑项目的公司上班,工伤的情况发生的概率是很高的,员工受了工伤,应该在第一时间就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能有效的保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有的公司,为了节约成本,不想承担责任,提供虚假的材料。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该行为。那么工伤认定提供虚假材料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提供虚假工伤认定材料怎么办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


·一、工伤保险条例误工费由谁负责?
      一、工伤保险条例误工费由谁负责? 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几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几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


·审计局审计建筑工程需要多少
      审计局审计建筑工程需要多少费用 审计局对建筑工程的审计是对建筑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和评价,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管理活动和经济活动。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审计工作,审计也是保证建筑项目顺利、安全竣工的重要监督手段。那么,审计局审计建筑工程需要多少费用呢?为您解答。 一、审计局审计建筑工程的内容 1、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


·工伤死亡赔偿怎么分配按照什么分配?
      工伤死亡赔偿怎么分配按照什么分配? 1、死亡赔偿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分配中,都是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


·春节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春节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一、春节加班工资计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二、单位能否以奖金代替加班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奖金和加班工资虽然同属于工资总额的构成部分,却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加班工资是实行标准工作时间...


·一、抚养费随工资变动而变动吗?
      一、抚养费随工资变动而变动吗?抚养费随工资变动而变动,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衡量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


·劳动合同中工资包括
      劳动合同中工资包括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工资包括: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3)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试用期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4)运动员...


·工程质量要求标准登记划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要求标准登记划分是怎样的? 您经常能看到建筑工人在建造一座座的大楼,这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带给我们最直观的感受,我们享受到了经济发展带来的便利。工程的建设离不开对工程质量的监管,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设施的使用期限,保障我们的安全,国家对于工程质量要求的标准有很多。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