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转租房屋其实也就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将自己租来的房屋再次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转租房屋其实也就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将自己租来的房屋再次转给他人的行为。但需要注意,我国对转租房屋是规定的比较严格的,因为涉及到出租人的利益,同时进行房屋转租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那到底转租房屋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转租房屋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承租人租赁房屋6个月以上的,应与出租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后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除此可以解除租赁关系以外,房屋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也可以解除租赁租赁合同。我们看一下具体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从承租人的角度来说,无论是个人为住房需求的房屋租赁还是企业为经营需要的商业房屋租赁,只要想将房屋转租给他人的,必须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特别关注:建议书面征求出租人是否同意,留存证据)否则,可能面临承担违约金或者其他更多的合同约定的经济损失的法律风险。但是,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并不必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效:从出租人的角度来讲,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行使解除权的权利在于出租人,若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后在六个月内未提出任何异议的,则出租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救济途径就不受法律保护。
  二、房屋租赁记住两条要点
  1、承租人转租房屋要经过出租人书面同意。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房屋的,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分两种情况:(1)出租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6个月内,主张解除合同的,法院可以支持。(2)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承租人转租超过6个月的,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实践中,最好是经过出租人的同意之后在转租房屋,否则的话承租人就会承担不利的责任,而此时作为次承租人,自身的合法利益也是会受到一定影响的。
  
  
  


·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
      对许多购房者而言,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二手房是最经济实惠的购房选择。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购房者需要规避交易风险,以减少交易纠纷。那么,具体而言,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下面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 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该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为宜,而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申请,就会造成交易不成的危险。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除了要调查买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还款能力外,还要求双...


·一、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主体风险?
      一、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主体风险?1、登记管理行为主体方面:(1)跨地域登记管理。如在市、县边缘地区,甲市登记机关对乙市房屋登记管理;也有登记机关对有些行政单位垂直管理范围内房屋所在地跨地区的一并登记。(2)跨行业登记管理的。如极少数单位以内部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物业单位以合同形式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其他非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3)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末经业务培训,无证上岗的。无证就不能代表登记机关从事登记工作,上...


·深圳二手房出租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深圳二手房出租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一)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了解租房者的工作、租房后居住人数等情况,最好到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二)多回访承租者 房东要经常打电话询问租房者房屋的情况,并定期查看房屋的基本情况,排除有违法经营等情况,一旦发现所出租的房屋有什么异常,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三)物业费等的交付 物业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合同是有效保护合法权益的最佳武器,当房屋买卖有一方在签订合约
      合同是有效保护合法权益的最佳武器,当房屋买卖有一方在签订合约后出现违约的行为。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争执不下的问题。但是这时候按照合同进行协商往往是不可能的,我们大多数会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房屋买卖 违约诉讼流程是怎么进行的?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第一步:遇到房屋买卖纠纷当事人各方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应首先了解相关起诉的法律知识,一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是向专业律师咨询,明确所遇到的问题通过诉讼能否解决,如果能通过诉讼解决...


·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是否受法律保护?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是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只要是双方经协商同意一致同意的,并且签署了解约协议进行确认的,不需要其它附加条件,就可以解除原有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约定,付款约定,房产证办理约定等等。...


·一、房屋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一、房屋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房屋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合同法没有规定,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约定...


·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一定要签好购房合同,把违约责任写清楚,最好买现房,要有律师的陪同。 商品房是百姓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护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减少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在购置商品房时要注意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 1、证照齐全 消费者在购房前必须注意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一照”是否齐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


·一、广州市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一、广州市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1、选定房源 做好前期准备,在考察了无数楼盘以后,我们心头可能都对自己将来的房子有了个初步的轮廓,在自己比较中意的楼盘间做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 2、开发商资信查询 对于开发商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自己将来的生活,这很重要,查询不是漫无目的那样大海捞针,要想看出门道还要靠朋友的介绍,房展的楼书、报纸上的广告,当然不要忘了上网查查看 3、签订购房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坚持使用...


·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广告中的许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房地产开发商的广告构成要约。《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认为,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对于商品房销售广告要区分是构成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因为要约邀请在法律上是没有约束力的。—般认为:如果购房人想要以确定的形式确认销售广告中的种种许诺和条件,应该在签定购房协议时将这些条件纳入合同之中,使其成为合同条款,如此...


·在生活和身边包括自己经常会遇到需要租房子或者入住
      在生活和身边包括自己经常会遇到需要租房子或者入住出租房之前的问题,比如出租房的年限是多久呢?相对来说租单间的房子会比租一套公寓以手续上稍微简单点引起的误会可能性也会相对降低。那么就需要我们在租该单间或套间公寓的租赁合同协助我们解决不必要的麻烦避免会产生利益上的冲突了。第一点必须要有甲乙两方出现合同上,甲方就是所租房子的合法拥有者也可称为房东,而乙方是指需要租房的一方,搞清楚关系是租房的关键,搞清楚关系后还需补充双方的身份证号码避免出现同...


·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
      不管你是在哪里,首先肯定是要满足吃住需求的。而要是在外地工作的话,多数情况下会选择通过租房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在选好了房屋之后,最好与对方签订一份租房协议。下面,我们以北京市为例,带来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书一份,帮助你了解详细内容。 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书 ? ? ? ??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