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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长租公寓租赁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改善人们的住房条件,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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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决长租公寓租赁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改善人们的住房条件,推动房租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针对长租公寓的发展痛点,武汉租售同权下公寓房租赁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市场主体、税收、融资贷款、租赁房源。2017年7月2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示了《武汉市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
  (一)市场主体方面,鼓励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市属国资企业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这是因为房屋租赁难赚钱,所以需要国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承担社会责任。
  (二)税收方面,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三大领域给予了优惠政策。如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征收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融资贷款方面,协调国家政策性银行和部分商业银行安排一定贷款额度,对从事租赁住房建设和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长期贷款支持;落实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住房租赁企业发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吸引社会化投资,多渠道筹集资金。
  (四)租赁房源方面,在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在不影响城市功能和城市整体风貌的前提下,允许通过规划论证将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作为新生事物,长租公寓在武汉及全国的发展都存在诸多瓶颈,在工商注册中,甚至连房屋租赁服务这个类目都没有。而且,房屋租赁主要靠房租差价来获取利润,行业平均净利润仅在3%左右,投资回报率低。最大的问题是房源问题。长租公寓一般需租下或建设整栋建筑进行改造装修,自建周期太长,租赁却很难找到合适的房源。因为很少有业主会持有一整栋居民楼的产权,一般都是闲置的企业、学校宿舍、写字楼或工厂,写字楼、工厂受限于土地性质、住房用途等政策限制,无法进行改造。长租公寓的出现和迅速发展,是共享经济的迅猛发展的表现。当前,长租公寓租赁存在着没有房租租赁服务项目、投资回报率低、房源限制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武汉租售同权下公寓房租赁的优惠政策能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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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对商品房买卖双方利益的一种保障,因此在签订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但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那么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例如开发商和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给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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