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对于施工单位日常的施工现场,有大量的工作人员,也许会因为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或者是现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但是这种事故在检查质量安全隐患时是可以防止发生的,那么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
  
  (一)安全资料
  
  1、有代签字现象的;
  
  2、未严格实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或"从零工作法"日志记录不全、有虚假现象的。
  
  (二)脚手架 3、脚手板未满铺的;
  
  4、未按规定设置排水沟的;
  
  
  5、脚手架杆件未涂刷黄漆的;
  
  6、内排架距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防护的。
  
  (三)"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
  
  8、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挂安全带的;
  
  9、安全网内杂物过多的;
  
  10、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防护不严,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的;
  
  11、基坑、屋面、楼板、阳台、卸料平台等临边防护不严,防护栏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的。
  
  (四)施工用电 12、电箱前堆放杂物的;
  
  13、电箱未按规定设置防雨设施的。
  
  (五)起重机械设备
  
  14、塔吊司机证件未存放施工现场的;
  
  15、未设塔吊指挥或指挥联络信号不明确的;
  
  16、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各层卸料平台安全门未按规定关闭的;
  
  17、塔吊、电梯、井架、吊篮、物料提升机等注册登记牌未按规定固定在设备上的。
  
  (六)施工机具
  
  18、搅拌机、合灰机等易扬尘机具防护棚未封闭或封闭不严的;
  
  19、机具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的;
  
  20、搅拌机、合灰机等未按规定设置沉淀池的。
  
  二、文明施工
  
  (一)现场围挡
  
  21、围挡墙未进行美化、亮化的;
  
  22、围挡墙倾斜、破损、不整洁的;
  
  23、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垃圾的。
  
  (二)建筑物围挡
  
  24、密目安全立网围挡高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5、密目安全立网破损、不整洁的;
  
  26、密目安全立网绑扎不牢,围挡不严密的;
  
  27、密目安全立网用扎丝绑扎或网扣有漏绑现象的。
  
  (三)安全警示
  
  28、未按规定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的;
  
  29、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镜的;
  
  30、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数量不足、悬挂位置不当的。
  
  (四)临建设施
  
  31、墙板、门窗等破损和未及时修正及不整洁的;
  
  32、温暖季节未按规定安装纱门、纱窗的;
  
  33、宿舍卫生脏乱,未设置统一封闭式餐具柜的;
  
  34、食堂卫生差,炊事人员未穿工作服的;
  
  35、厕所未及时冲刷的;
  
  36、未按规定设置和使用淋浴室的。
  
  (五)场容场貌
  
  37、施工现场大门口处未设置、使用冲刷车辆设施的;
  
  38、进出车辆冲刷不净、覆盖不严污染道路的;
  
  39、施工现场硬化道路破损、污染严重的;
  
  40、建筑材料堆放混乱,未按规定设置标识牌的;
  
  41、施工作业区、生活办公区未明显划分的;
  
  42、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未日产日清的;
  
  43、施工现场排水不畅通,存有污水污泥的;
  
  44、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撒垃圾的;
  
  45、原土、回填土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固化、覆盖的;
  
  46、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进行绿化的。
  
  (六)现场防火
  
  47、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集中点的;
  
  48、生活区、木制作区、仓库、变(配)电室、配电箱等易燃场所未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的。
  
  (七)综合管理
  
  49、未按规定开展工地职工夜校活动的;
  
  50、安全员未穿全市统一橘黄色制服的。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由各种不引人注意的小毛病引发的,这就可能造成人员的重大伤害,也会损失一些经济财产,这也造成了施工方得不偿失。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执行,应该严格要求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隐患,更好的完成施工计划。
  
  
  


·垫付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
      垫付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 建设方建设工程款不足的情况下,通常会商量,要求承建方暂时垫付工程款缓解燃眉之急。有的建设方能及时偿还垫付款,但是仍有不少不守信用的建设方出现拖欠垫付款的情况,由此也会产生纠纷。那么出现垫付工程款拖欠纠纷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下垫付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 垫付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 (一)、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等造成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的处理办法 1、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工程价款进...


·国家规定今年五一放假几天,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国家规定今年五一放假几天?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劳动节4月30日~5月4日,共5天假期5月1日,按照标准,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二、单位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2、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


·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状该怎么写?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雇佣了劳动者他们之间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关于劳动关系的纠纷不少,特别是那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却在劳动期间发生工伤的劳动者,为了能更好的进行理赔就需要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那么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状该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一篇范文,以供您参考。民事起诉状原告:?????? 经销部,住址:?????? 负责人:郑?????? ,电话:?????? 被告,刘?????? ...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一、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为打赌而点燃酒精导致工厂发生火灾的,因为员工在主观上并不是故意造成火灾,因此可能认定为因过失引起火灾,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依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如果员工点燃酒精导致火灾的行为是故意的,即明知点燃酒精会造成火灾还实施行为的,则可能构成放火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放火罪相关规定 根据放火罪的立案标准,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予...


·膝盖骨折工伤认定级别属于几级?
      在员工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向劳动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结果出来才能进行工伤鉴定从而拿到用人单位的赔偿,这是受到工伤后索赔的流程。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会对劳动者所受工伤进行分类,膝盖骨折工伤认定级别属于几级?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膝盖骨折工伤认定级别属于几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


·一、工伤人员退休前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人员退休前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人员退休前待遇与正常职员是一样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


·高管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往往在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有一些细节问题和普通员工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有的时候公司可能对高层管理人员解聘,但这并不代表着解除劳动关系,这两者是不冲突的。身为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自然也有必要了解,高管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一、高管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第一...


·完成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
      做完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 ?完成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实认定职工为十级伤残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单位和职工均可提出申请,根据等级不同赔偿的规定也不同。十级伤残职工可获得等于7个月平均工资总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合同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两笔补助金分别是不同的时期支付补助钱款。 一、什么是伤残鉴定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又名伤残鉴定)。 劳动能力...


·劳动合同没写基本工资可以吗?
      劳动合同没写基本工资可以吗 不可以,等同于无效合同。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发生了工伤之后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发生了工伤之后,肯定是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多的获取到赔偿金,太和县发生工伤鉴定为十级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一次性的领取伤残补助金,一般是为本人7个月的工资,这7个月的工资是按照平均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 工程量方面 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争议主要是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对隐蔽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未做三方确认,仅凭承包方施工日记进行结算,发包方提出异议。安装工程的工程量争议,主要表现在隐蔽在墙体中的管线铺设记录与确认问题。 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 承包方往往为了承揽业务,对发包方在合同中设下的“竣工”概念陷阱不加防范。一旦中招,即便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履行完毕,发包方也以整个工程没有“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