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构成寻衅滋事罪,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寻衅滋事犯罪中,行为人的动机往往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破坏社会秩序。那么,在实践中该怎么构成寻衅滋事罪呢?这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
  
  一、怎么构成寻衅滋事罪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关于寻衅滋事罪的构成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既然构成了犯罪,当然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此时,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进行辩护,看看是否能够争取宽大处理。
  
  
  


·一、无证醉驾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一、无证醉驾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


·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
      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 一、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 公诉刑事案件如果符合自诉条件的,被害人可以自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对于以下二类公诉案件,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自诉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


·刑事自诉案件缴纳诉讼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缴纳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


·刑法中的知识产权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刑法中的知识产权犯罪的罪名有哪些?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


·一般股票诈骗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股票诈骗罪是怎么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遇到私募基金诈骗到哪里报案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


·河北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不同,以及犯案率频率的高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各地可自行确定本省职务侵占罪统一执行的数额标准,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看看河北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帮助您了解职务侵占罪的相关知识。一、河北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1979年刑法未作规定。本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关于惩...


·生产伪劣种子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生产伪劣种子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生产伪劣种子罪刑事责任承担情况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


·破坏性采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可能涉嫌犯破坏性采矿罪。当然,如果没有违反矿产资源法,则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有没有违反矿产资源法是本罪的罪与非罪分界线。另外,本罪的成立以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为要件,否则同样不构成本罪。那么,什么叫破坏性采矿罪,到底破坏性采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请继续关注下文。 一、什么叫破坏性采矿罪 (一)破坏性采矿罪的概念 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


·部分认罪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抓到之后不存在自首的情节的话,也可以认罪的,只要当时的认罪态度比较好的话,那么法院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会考虑到这个认罪的态度,从轻处罚的,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部分认罪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部分认罪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般而言,“认罪”是指犯罪人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明示或默示承认自己已经做出某种带有犯罪性恶劣行径的行为。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主观方面,犯罪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内心深...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哪些?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哪些?我国法律目前还有四十余种犯罪行为是会被执行死刑的,一般来说,被执行死刑的犯罪人员犯下的罪行都比较恶劣,对社会也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在我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包括了注射与枪决,那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我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赌博行为不仅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会对您的生活、生产产生影响。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可能对很多人来讲都不是很清楚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赌博案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