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 婚前买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现在很多年轻人结婚习惯婚前买房婚后入住,婚前买房是办理结婚登记前由双方共同出资或者由一方购买。很多人在离婚时房产的归属权上发生纠纷,不知道婚前房产应该怎样分割。那么,新婚姻法 婚前买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的相关规定: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归属的三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能有效地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综上所述,婚前买房婚后分割的情况有很多种。依据不同情况,法院判决房产可以归个人所有但是必须给予另一方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份额。新婚姻法 婚前买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二手房过户流程时间限制是什么
      二手房在买卖交易中,购房一方如果表示愿意购买,则会在看完该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就会要求进行过户。那么,二手房过户流程是什么?其具体时间大致是怎么样的?今天我们针对“二手房过户流程时间限制是什么”,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二、二手房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在已经选择好的中介公司那里进行相关的手续登记,并交纳定金,合同办理是前提基础。 2、前面手续办理完毕后,中介公司开始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


·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
      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二、交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 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


·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转租违约吗,转租有效吗?
      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转租违约吗,转租有效吗?依据法律规定,如果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承租人可以转租。那么此时转租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对此学界和实务界并无异议。但是,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转租违约吗?转租合同效力如何?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回答,承租人未经租赁人同意,属于违约行为,租赁人对转租合同具有解除权。 一、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转租违约吗?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购房网签备案要多长时间?
      购房网签备案要多长时间?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如今购房合同都是实行网上备案。二、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1、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购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而且...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公租房可以继承吗 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公租房可以继承吗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在我国,个人出租住房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数...


·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属来区分,可以将城市中的房屋分为公房与私房,
      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属来区分,可以将城市中的房屋分为公房与私房,而对于私房自然公民是享有全部的所有权,不过此时可能存在多个共有人的情况。而要想将自己手里的私房出售的话,第一步就是要搞清楚应该怎么确定价格。那私房买卖价格应该怎么确定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私房买卖价格该怎么确定 (一)私房的估价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估价机构承办。《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


·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如何认定
      农村房屋买卖需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基于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得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的同意才具备法律效力,我国法律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认定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成员身份密切相关,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如何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较大争议。如果当事人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有效吗?
      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有效吗?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是无效的,在没有获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会存在很大的风险:1,回迁房办理产权证时,一般是根据业主在签订回迁房协议时所签订的名字确定房产所有人。因此,如果在未获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则办理产权证时产权证上的名字并不是购买人。2,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是属于私下交易,无法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在房屋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原来回迁户有很大的毁约可能会...


·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
      婚姻的破裂双方为了避免损失更多的利益就会选择离婚,如今是法治社会,因此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集中在关于房产的分割以及房产的归属问题,房产有可能是也有可能是婚后购得,那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