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自诉书怎么写?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我们知道遗弃罪是自诉案件,也即若当事人不主动向发运提出救急,司法机关是不会提出公诉的。因他人的遗弃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按照书写遗弃罪自诉书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遗弃罪自诉书怎么写,故而,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遗弃罪的定义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二、遗弃罪自诉书怎么写?
  
  遗弃罪自诉书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和诉讼请求
  
  (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在写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之后写清。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__份
  
  三、书写遗弃罪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大体上分为首部、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结尾和附注项目等五个部分。
  
  2、在首部应写明自诉人以及诉讼代理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案由和诉讼请求部分,应写明所控告的罪名和诉讼请求,即写明被告人构成何种犯罪并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还应同时写明追究被告人民事赔偿责任及赔偿数额。
  
  3、在事实和理由部分,要写明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过程与结果及犯罪后的表现等。还要提供有关的证据、证人及住址等。
  
  4、结尾部分,要写明诉状呈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并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并写明起诉日期。
  
  附注项目主要是各类证据材料及清单。
  
  需要载明自诉人与被告人的基本进行、将案情进行简单的介绍、以及自己由于被告的行为而遭受到的损害,并提交损害确实存在的证据,同时还需要提出自己希望得到怎样的救济。在书写此类申请书时,需要按照格式进行书写。
  
  


·刑事拘留第37天批捕的有吗?
      一、刑事拘留第37天批捕的有吗? 不一定。 1、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这是不全面的认识。不同的案件,转逮捕的最长期限不同(分别是14日、17日、37日),具有三种特定情形的转逮捕期限才是37日; 2、如果案件属于转逮捕期限是37日内的案件,也是在37日内,并非一定要等到37日,有时候20日就逮捕了; 3、逮捕后,一般要2个月内才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具有特定情形的,最长期限可达到7个月); 4、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检...


·聚众持械劫狱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
      聚众持械劫狱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聚众持械劫狱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 【组织越狱罪】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本罪的构成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所谓聚众,是指聚集、纠合3人以上。...


·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吗
      一、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吗? 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


·什么是走私假币罪
      走私假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的管理法规及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伪造货币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成年犯罪是否要立案
      未成年人犯罪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情节有的时候也是很严重的。成年人犯罪是要立案的,但是您未成年犯罪是否要立案还是有疑问的,毕竟立案的对象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在法律中受到的保护要比成年人多,及时是犯罪的行为,也有一定保护,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您疑问的问题。 一、未成年犯罪是否要立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的前提条件,就是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也就是说,对任何一个已经被确认未达到刑事...


·虚开增值税票和偷税漏税罪有什么区别?
      虚开增值税票和偷税漏税罪有什么区别?区别就是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也就是说,偷税是经营业务真实,应纳税,而纳税人采取故意隐瞒或作假方式不纳税。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根本没有真实的经营业务,纳税人通过虚开没有真实交易...


·非法经营罪要判几年刑600万
      非法经营罪获利600万,属于非法经营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


·涉黄被拘留十天有案底吗
      因涉黄无论是被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只要法院没有判决有罪的,当事人都不会有案底,案底指的是犯罪记录。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会留下前科,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可以查询,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


·未成年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
      未成年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已满14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或有积极悔过、赔偿受害人等能减轻刑罚的情况的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判处三年以下,则可适用缓刑的规定。受害人一方可在公诉阶段提起刑附民的赔偿诉讼。二、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刑法修正案中的七种暴力犯罪指的是哪些?
      暴力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我国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在刑罚上面,针对大部分暴力犯罪,都保留了死刑。刑法修订案也针对暴力犯罪不断完善条款。那么刑法修正案中的七种暴力犯罪指的是哪些?下面我们简单给您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刑法修正案中的七种暴力犯罪指的是哪些?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对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基本特征...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罚金吗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罚金吗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罚金吗 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