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典》对家暴怎么处理?遇到家暴该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民法典》对家暴怎么处理?遇到家暴该怎么办?
  
  家暴,也即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行为可以是肉体上或者是精神上的,也可以划分为小计或者是积极的作为或者的不作为。人民法院在审理家暴案件时,需要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处理,那么,《民法典》对家暴怎么处理呢?
  
  一、《民法典》对家暴怎么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家暴,遭遇家暴的,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请求他人、其他组织的帮助(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施暴人所属工作单位);
  
  2、向公安机关报警救助;
  
  3、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律援助;
  
  4,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二、妇女正在或已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首先要尽最大可能保证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如有生命危险,要大声呼救,尽可能让邻居听到或寻找机会拨打报警电话“110”。
  
  其次,如果暴力发生,要注意收集证据。受害妇女应尽快就近到医院诊治,告诉医生受伤的原因,请求医生详细、准确、客观地记录伤情,为进一步寻求司法鉴定创造条件。
  
  第三,可以找当地妇联求救,寻求维权援助。毛维萍还告诉记者,许多妇女遭遇家庭暴力后,在向各级妇联组织投诉时,既不愿留下自己的名字,也不愿留下自己的地址。妇联在接到这类电话投诉后,由于找不到受害人,因此无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援助。因此,受虐妇女在投诉时,一定要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而妇联也一定会及时地为其提供帮助,并做好保密工作。
  
  第四,可以诉诸法律,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受害人可以寻求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的帮助,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应当介入进行调解,对于那些正在实施家暴的行为应当立即阻止。若无力调解的,可以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法院咋审理案件时会参考《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民法典》对家暴怎么处理?一般来说,会判处双方离婚,并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夫妻财产约定纠纷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夫妻财产约定纠纷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亦称“诉状”。是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


·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不是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两年。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分居只是认定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分居时间的长短不是离婚的程序和方式。要想达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如何举证?
      当代社会,但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实际上是存在着一些婚姻无效的情况的,欢迎无效的话是可以去法院进行婚姻撤销的,但是无效婚姻涉及到一个举证的问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如何举证?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如何举证? 如果出现无效婚姻的情形,那么如何确认婚姻无效呢?一般有以下二种程序:(一)行政程序。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婚姻效力持异议的,可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确认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登...


·在法律上监护人是抚养人吗?
      在法律上监护人是抚养人吗? 未成年人需要有抚养人抚养保护其健康成长,抚养人陪伴未成年人直到未成年人成年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为止。未成年人同样需要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并不冲突,由此产生了在法律上监护人是抚养人吗这一问题。 一、在法律上监护人是抚养人吗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抚养人,是指对有血亲关系的未成年人供养的人。 监护人具有...


·张家港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随着企业的用人制度不断完善,企业给予优秀员工的福利比例也随之增加,国家也对员工能够在企业稳定的发展做出了优待规定,完善了五险一金的基本保障体系,用人单位缴纳大部分,自己只要填补小部分,就能获得基本保障,那么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比例是多少呢?让带您了解张家港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一、张家港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表现为什么!1、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2、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


·离婚要返还彩礼吗,彩礼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彩礼,作为迎娶女方的诚意。那么,如果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时,男方给付的彩礼还需要返还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离婚要返还彩礼吗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跟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


·一、上海结婚女方出多少结婚女方出多少钱?
      一、上海结婚女方出多少结婚女方出多少钱是没有统一的答案的,况且这也并不属于我国新婚姻法所规定的内容。男女结婚需要出钱出力的这些情况都是根据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如果女方结婚时要求男方入赘的话,女方的经济条件也比较好,那可能就不需要男方出一分的彩礼,所有的花费都由女方来出。上海女方结婚费用在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对于男方需要准备的也是没有规定的,这属于结婚双方两个家庭之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讨的事情,不能够用相关的法律制度来约束,不仅...


·一、父母离婚财产可以过继给子女吗?
      一、父母离婚财产可以过继给子女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


·离婚再复婚财产是共同的吗
      离婚再复婚财产是共同的吗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规定,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离婚后半年生孩子算重婚吗
      离婚后半年生孩子算重婚吗 一、离婚后半年生孩子算重婚吗? 离婚后半年生孩子也不一定算重婚,可认定为重婚的行为包括: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但需要注意,单纯的出轨行为,如果没有达到同居地步,构不成重婚罪,不能向法...


·存疑不起诉给予国家赔偿之合理是否可行
      一、存疑不起诉给予国家赔偿之合理是否可行存疑不起诉给予国家赔偿是可行的。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二、存疑不诉不予赔偿的观点“存疑不诉不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