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企业改制时间一般是多久?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国有企业改制时间一般是多久?针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国有企业纷纷进行改制,来提高自身竞争力。一些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建立了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话可以申请上市。国企改制是个系统性工程,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到多方的利益,花费的时间也会多一些。那么国有企业改制时间一般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国有企业改制时间一般是多久?
  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正确处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从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努力做到在稳定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在改革中促进稳定和发展。一般情况下,企业自筹划改制到完成发行上市总体上需要3年左右,主要包含重组改制、尽职调查与辅导、申请文件的制作与申报、发行审核、路演询价与定价及发行与挂牌上市等阶段。如果企业各方面基础较好,需要整改的工作较少,则发行上市所需时间可相应缩短。
  二、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原企业经营业绩存续,其字号、商誉、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得以承继,企业原有的架构得以完整保存,有利于企业的稳定,新股东的加入和机制的转变,又增强了企业的活力,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2、部分改制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是相对而言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改制目的选择改制方式,达到最佳的效果。
  三、企业为什么要改制?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一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改制本身就是个系统且复杂的过程,在时间上面并没有限制。如果以最终整体上市为目标的话,国有企业改制时间一般是三年以上。这段时间内,国有企业要完成重组改制、尽职调查、准备上市资料、发行审核和路演等工作。如果国有企业本身股权相对简单清晰的话,用的时间可能会短一些。
  
  
  


·当事人实施的行为中什么是违反公司法?
      什么是违反公司法?1、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1%以上...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公司收购是一种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方法,公司的收购包括了兼并与收购这两种方式,想要进行以上的两种收购程序首要的就是需要一份公司收购协议。下面,我们整理了有关公司收购协议范本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转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赋予了公司一个法人地位,将公司也看作一个何人相同额主体,享有一些人的权利,公司就作为一个法人出现了,而这个法人的代表就是公司法人代表,如果我们成为了法人代表,就应该要了解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的内容。根据我国法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对外以公司名义行事。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意...


·《公司法》董事会权利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会权利有哪些 一、《公司法》董事会权利有哪些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公司对外投资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内容?
      公司对外投资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对外投资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三)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


·什么算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 一、什么算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
      什么算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 一、什么算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二、商业秘密的特征有哪些? 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3万元限制; (二)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10万元限制; (三)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500万元限制。 二、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法知情权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知情权规定是怎样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会有各大小股东,他们是公司重要的参与者,对于一些重大事项,股东们有开会作出决议的权利,同时,股东们还有分红权,公司在获得盈利之后应分红给股东。股东对于公司的事务有知情权,那公司法知情权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作一个详细说明 。 一、公司法知情权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证券公司法的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公司法的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增强我国社会经济市场的竞争能力,国家鼓励各社会主体创设企业单位,证券公司法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类企业类型,为了规范市场经济环境,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证券公司法的管理办法,各公司都必须参照该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经济管理活动。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行为,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


·企业担保金额能否超过注册资本?
      企业担保金额能否超过注册资本? 一、企业担保金额能否超过注册资本? 银行借款大于注册资本金不可以,投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投资到收回成本和取得效益不是短期就可以实现的,况且投资有赚有赔,万一亏损了,银行贷款就无法收回了。若没有雇用员工,出现亏损或银行临时收回投资,企业就面临破产,对社会就业和很多方面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