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碚征地补偿批复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北碚征地补偿批复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各个地方的政府都非常重视征收土地,因为征地是为了全体社会的共同利益进行的,当然了,同时也要注重征地补偿标准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会问道这个问题,比如说北碚征地补偿批复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北碚征地补偿批复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北碚征地补偿批复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归属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首先这个地方的政府对于征地这个问题做出的批复的主要内容就是围绕着征地补偿费用展开的。如果您对于北碚征地补偿批复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非常专业的意见。
  
  
  
  


·各地的4s店私人划痕险的规定是什么?
      各地的4s店私人划痕险的规定是什么买车一族越来越多,导致关于车辆的保险种类也与日俱增。近几年来有一种新兴的关于车辆的保险是车辆划痕险,车辆划痕想必您都不陌生,尤其是新司机开车的过程当中有一些小的摩擦总是难以避免。现在除了一些正规的保险公司出售划痕险以外,可能有些4s店本身也有划痕险的这一保险项目。那么,4s店私人划痕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4s店私人划痕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车险划痕险的定义 车险划痕险,是一种附加险,其全称是...


·江门大道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我国的江门大道工程是和港珠澳大桥相对接的,整个江门大道将佛山,广州,珠海等这些地区联系在了一起,是完善市区交通体系当中的重要市政工程,引人关注的一点也是江门大道整个投资达到了93亿元人民币,其中有一部分主要是支付征地补偿款的。而江门大道征地补偿的流程也是从告知征地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签订补偿协议等这几个步骤。一、江门大道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集体土地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
      集体土地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 一、集体土地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条件是什么 一、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即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当拥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经纪人员需通过由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房...


·老家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子归谁所有?
      老家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子归谁所有? 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到城市发展,或者到别的地方发展,远离家乡,甚至在别的城市买了房子,在老家的房子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没有房产证,很多人不知道所有权到底属于谁,那么老家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子归谁所有?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地了解一下吧。 一、老家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子归谁所有? 土地都是国家的我们都只有使用权,使用权就相当于所有权 二、变更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通缉令》或者县级以上送押机关的公函,并经寄押地县级以...


·银西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银西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铁路作为日常生活中我们常用的一种交通工具,为您的出行提供了便利。蜿蜒辗转的铁路,看上去别有一番风味,国家在对铁路进行建设时,因为铁路的占地面积往往比较大,在对铁路建设进行划分的时候,可能会需要向当地人民征用土地,用来建设铁路。各级政府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是不太一样的,关于银西铁路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想要了解的朋友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 银西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范围为施工图(含...


·土地征收不合理怎么投诉
      不合理的话,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


·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实施方案是什么?
      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实施方案是什么? 近年来,在各地都开展了大量的征地补偿工作,同时也引起了很多的征地补偿争议,为了更好的杜绝这些征地补偿征地,新沂市政府制定了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的实施方案,有了相关的方案,征地工作者可以依据方案进行征地补偿工作,被征地人民可以更好的了解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利于征地补偿工作的进行。 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实施方案 新沂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


·土地经营权如何规范流转才能拿到补贴呢?
      土地经营权如何规范流转才能拿到补贴呢?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及相关政策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工作指导,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本规范适用于在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 1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应具备哪些条件? 1.权属清晰无争议; 2.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


·无建筑物的土地使用证有效吗?
      我们都知道土地使用证就像土地的身份证,是土地归属权和使用权的一个重要证件,在土地上建房或者买卖房屋、转让土地等各方面都必须拥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合法办事,但也有人会疑惑,如上辈人留下来的无建筑物的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效呢?请看本文分析。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定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