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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经鉴定属于电动摩托车的,车主应当承担交强险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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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李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与牛某发生碰撞,导致牛某受伤后,交警部门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安徽某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驾驶的案涉车辆的属性进行鉴定,该鉴定中心出具的皖某(2018)交鉴字第278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被鉴定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属于两轮轻便摩托车,即属于机动车。该鉴定结论足以证明李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二轮自行车客观上具备机动车的性能,上路行驶后,会给不特定公众带来与机动车上路行驶同样的危险。李某申请再审提交的四份材料,即使属于新的证据,也只能证明祥龙牌电动自行车不在机动车管理之列,国家对其不按机动车管理,但不能否定该二轮电动车客观上具备机动车的性能,上路行驶会给社会公众带来与机动车一样的危险。由于李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客观上具备机动车的性能,又未投保交强险,故原判决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法律并无不当。


·车险不赔的六种情形
          1、未年检
    
      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
    
      2、未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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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的简易流程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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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1、评损空间过大
    
      比如你的爱车的前装饰杠撞裂需要更换,而比如一条原厂的前装饰杠的费用可能要两三千元,而一条副厂的前装饰杠的费用则只要几百元。而给你换上的配件是否为原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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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强险责任限额的理解
          一、什么是交强险责任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


·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形
          一、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不赔
    
      1、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


·十种车辆保险
          一、交强险
    
      保险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赔偿项目:交通师傅中的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限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免责?
      对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应作特定的理解,即驾驶员未取得过驾驶资格或曾取得过驾驶资格但被吊销或注销。驾驶证过期后未及时换证并不必然导致驾驶证无效,而是驾驶员的权利被限制。驾驶人员在超过期限一年内申请换证的,给予行政处罚后,按照正常的换证程序给予换证,驾驶证的有效期溯及至前次有效期满日,因此驾驶证过期未及时更换并不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得对此作扩大解释。驾驶人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后未更换新证时发生事故,并不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形,保险...


·交强险理赔
          交强险理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醒大家,现在许多保险公司的保险小卡已不再作为理赔凭证。
    二、出险及时报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时需要提供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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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购车未办理转移登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登记车主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连环购车未办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如果机动车已实际交付买受人并已交付相关登记资料,登记所有人不享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而负有办理变更(转移)登记法定义务的买受人怠于办理登记手续的,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不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登记所有人未依法办理该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的,应在机...


·如何界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
      如何界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第一、被保险人应否对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判断是否属于第三者的基本法律标准。现所讨论的“第三者”源自保险法中的责任险制度,我们首先应当看什么是责任险。保险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立法很明确,第三者就是有权向被保险人求偿,被保险人也负有向其承担赔偿义...


·交通事故中的权益问题
          (一)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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