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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情况紧迫下可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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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这是前提条件。例如,走在路上发现自己被盗的自行车,此时不马上扣下自行车,以后将很难找到;马上去报案或者拨打“110”,时间上来不及。

   其次,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这是必要条件。

   三是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这是范围条件。“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把自助行为的目的揭示出来,实施自助行为不能超越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这个范围;“必要范围”“合理措施”,主要是自助行为扣留的财物应当与保护的利益在价值上大体相当。例如,餐馆老板发现有人吃“霸王餐”,不交钱准备离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扣留与餐费价值差不多的物品,要求将来送餐费时再归还物品。

   四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这是合法条件。自助行为结束后,行为人必须及时寻求公权力机关救济。若行为人怠于寻求公权力机关救济,或被公权力机关驳回,或被公权力机关认定行为超出必要限度,则不排除其行为不法性,仍需依侵权行为承担相应后果。

  


·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中,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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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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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


·劳务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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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 50.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1.共同危险行为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52.自甘风险中活动组织者的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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