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什么是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如果发生了资不抵债的情况,许多企业会向法院申请破产。在申请破产之后,企业会存在一定的债权与债务,其中就包括了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什么是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它们包含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
  
  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二、破产债权包括的内容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三、共益债务包括的内容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法院在受理企业的破产申请之后,企业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都是企业应清偿的部分,它们存在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使破产程序更加顺利进行。在破产清偿的顺序上,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会优先于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
  
  


·由于无法清算债务人不能破产时,债权人该怎么办
      由于无法清算债务人不能破产时,债权人该怎么办无法清算债务人不能破产时,债权人应如何? 无法清算债务人不能破产的具体含义是指申请破产的债务人提供的财务账册不完整,导致无法对该企业的财产状况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的,法院驳回其破产申请。面对这种情形,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解决。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一、盘活资本 盘活:采取措施,使资产、资金等恢复运作 存量资产:存量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全部可确指的资产。企业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都属于企业的存量资产。 盘活存量,就是采取各种方式,整合资产,利用好现有的资产,防止资产的闲置浪费。 盘活存量,就是要加快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让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到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建设更多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实现经济的好与...


·股东申请强制清算证据是怎样的
      股东申请强制清算证据是怎样的 一、股东申请强制清算证据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的规定,股东申请强制清算,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二、强制清算需要股东申请吗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个人申请破产保护的方法和目的 当公司有一定需要的时候,是可
      个人申请破产保护的方法和目的 当公司有一定需要的时候,是可以申请破产保护的,在破产保护期间,公司如果能重整旗鼓,是可以重新营业的,反之,则可以申请破产。那么个人申请破产保护的方法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个人破产保护申请方法 ? 防止滥用破产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生效。 法案规定,申请人在债台高筑,比如有高额的医疗单需支付、失业、或欠下高额的信用卡债务时,可以根据该法的第7章和第13...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有的企业就面临倒闭的风险,倒闭的公司少不了的就是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是有条件的。严格的条件限制规范了企业破产行为,防止一些企业通过倒闭来逃避责任,但是具体的设立条件是什么呢,可以到本文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进行破产清算的条件 1、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


·破产清算的偿付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偿付顺序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4、破产...


·破产清算公司如何办理
      破产清算公司如何办理 破产清算公司如何办理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一)破产清算申请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行为人构成此罪的时候,自然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那妨害清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妨害清算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企业清算是公司、企业解散或者结业活动中的一项重要活...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2、范围不同 1)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③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④因破产宣告而...


·破产清算费用标准是什么
      破产清算费用标准是什么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上的费用。 破产费用所包括的案件诉讼费用必须是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个别债权人因其他争议而发生诉讼的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


·房企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房企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法律规定的企业破产清算时间多长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是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来执行的。而在《破产法》中,破产清算的时间长短与破产清算的程序具有直接关系。下面,我们将破产清算的程序向您做个介绍: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