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工程施工协议模板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水利工程施工协议模板是怎样的?
  施工双方都会针对工程项目签订相关的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施工合同是风险防范的最重要的一步之一,如果没有签订施工合同,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容易导致没有证据,甚至连施工款都难以取回。那么,水利工程施工协议模板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水利工程施工协议
  
  工程名称:松福大道(福永码头至公明北环码头道路工程)土建工程(K0 120-K3 130)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桩工程施工部分,为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双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各种联系和协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
  
  2、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管理及协助乙方施工及技术资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桩基础施工图纸贰套。
  
  4、甲方负责处理好施工现场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操作人员,并根据图纸及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记录。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3、乙方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保证桩达到设计要求的承载力。如达不到要求,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4、乙方保证从进场试桩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给甲方工程总价的0.3﹪的损失费。
  
  5、如因机械设备严重故障影响工期,乙方负责增加或更换机械进场补充。
  
  6、乙方保证进场的机械符合国家及深圳市建设局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施工资料。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桩以每米 元的单价由乙方承包施工。
  
  2、付款方式: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约 代 表: 签 约 代 表: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 约 时 间: 签 约 时 间:
  水利工程施工协议模板详细内容参考上文,仅供参考,您需要按照工程实际要求调整合同条款,以达到符合工程要求的内容。工程施工合同内,必须要明确施工地点、时间、以及参照的施工标准,最重要的是必须明确工程款项的结算方式,避免发生纠纷。
  
  
  
  


·青岛市建筑工程合同去哪个部门备案 一、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制度
      青岛市建筑工程合同去哪个部门备案 一、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制度 1、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备案流程 建设工程交易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并使用统一合同文本,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生效。 2、必须鉴证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勘察合同; (3)设计合同; (4)监理合同; (5)检测合同; (6)劳务分包合同; (7)专业分包合同; (8...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l)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与程序 l)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参照标准合同文本签订。 2)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合同法把订合同的过程分...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而这其中肯定是由诸多条款的,这其实也就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了。根据具体的情况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不同。接下来,我们就大致的为您讲解一下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1、关于试用期条款 《劳动法》第21条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对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长于6个月但短于1年,试用期不超过...


·民事纠纷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内容的争议。民事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如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另一类是人身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如名誉权纠纷、继承权纠纷等。民事纠纷有三个特点:第一,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第二,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第三,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


·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工伤待遇申请多久到账? ?一、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辅助器具配置待遇:工伤职工伤残后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


·工资计算方法
      工资计算方法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15日是怎么算得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


·劳务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劳务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劳务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中,为了保护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利益,员工在与公司商定好一切并准备入职时大都需要签订劳务合同,以此来保障员工应得的利益,同时方便公司对员工经行管理。那么,劳务合同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本文主要介绍劳务合同的期限是多久,劳动合同的期限分类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务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一)固定期限劳务合同 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务...


·年休假规定工作年限按合同来吗?
      自《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大部分企业都赋予职工休年假的权利。按照规定,职工入职满一年就可以向企业申请年休假。根据不同的工作期限,职工可以休的天数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职工和企业签署的劳动合同都有期限。那么年休假规定工作年限按合同来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怎么说的。一、年休假规定工作年限按合同来吗?带薪年休假按累计工作年限计算。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条例》规定,职工带薪...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区别是什么
      一、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区别?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指继续性...


·最新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
      最新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 河北省每一年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都会有一些的不同,每一年的相关部门都会在上一年的基础上进行不断地完善。接下来就会您介绍一下最新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怎样的,其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条文。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1]140号)要求,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对《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