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抚养权迁户口需要那些手续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那么无抚养权迁户口可以迁移吗?需要的手续有那些,下面我们与您详细分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抚养权户口可以迁走吗
  
  按照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一)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 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 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 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 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 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 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 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 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 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二、父母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 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 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综上所述,无抚养权迁户口可以迁移吗,是可以的,相信您此时对父母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迁走吗的问题有所了解吧,此时如何处理孩子的话,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但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户口都是跟随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走的,此时可能迁出也可能不迁出。


·婚后出轨就是重婚罪吗?
      一、婚后出轨就是重婚罪吗? 婚内出轨,并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自愿放弃抚养权的协议书
      自愿放弃抚养权的协议书 放弃抚养子女协议书 协议人: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单位、住址) 协议人: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单位、住址) 协议人________与协议人________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孩子________的抚养权归女(男)方________。; 2、男(女)方________对孩子________享有探望权。 3、探望时...


·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刑事拘留后家人该做什么?
      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刑事拘留后家人该做什么? 一、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多是三十七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以上最长7日。加上公安局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最长7日内作出决定,共计14天。也就是说,一般案件公安的拘留期限不超过14天。 但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


·亲子鉴定与离婚关系
      离婚诉讼的亲子鉴定是附随于离婚并经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提出申请而进行的鉴定。如果是独立请求亲子鉴定,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提出申请鉴定的,应当在法院的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起亲子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由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年龄在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尊重子女的意见。对于子女坚决不同意鉴定的,则不能鉴定。若提起鉴定的一方没有其他充分证据予以证实的,应推定为...


·一、婚前财产结婚两年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财产结婚两年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以下的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一)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如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和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的财产。还有婚前各自购置的物品。 (二)复员、转业的军人带回来的医疗费用和回乡生产补助费用,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三)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等。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四)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个...


·夫妻中有一方出轨如何争取财产?
      夫妻中有一方出轨如何争取财产? 夫妻中有一方出轨如何争取财产? ?离婚时,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分割,仍然归原所有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一方出轨导致离婚,出轨方有过错,如果出轨方与第三者有同居行为,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


·什么是抚养权变更条件2023
      什么是抚养权变更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


·检察院关于重婚罪立案的材料主要是什么?
      一、检察院关于重婚罪立案的材料主要是什么? 任何可以证明配偶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生命在一起的证据都可以是检察院关于重婚罪立案的材料,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


·离婚要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要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对方需要给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原则上:双方分别抚养一个时,互相不需要给抚养费;如果都是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每月给抚养费,原则是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小孩上学生活...


·诉讼离婚财产不分割可以吗?
      诉讼离婚财产不分割可以吗 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是否请求分割财产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主张不分割财产而另一方主张要求分割财产,那么法院...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返回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返回起诉时效是多久? 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我国对婚姻的效力采取登记生效制度,因此,尽管一方属于受胁迫采取协议离婚,而婚姻登记机关也没有发现而予以登记的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