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
  
  在感情不和发现对方并不适合于自己的另一半便会出现夫妻双方离婚的现象,那么这时候也就意味着会牵涉到自己子女的归属问题,即便子女跟了任何一方,另一个都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我们通过以下资料简单的了解一下。
  
  一、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
  
  离婚后子女已成年的,一般情况下不再需要履行抚养义务,但如果成年子女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则需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父母抚养义务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其实就常识来说我们您都知道,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的,即便夫妻双方离婚,子女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也是由抚养义务的,但是同时我们也知道了那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于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这个问题相信您也应该清楚了。
  
  


·起诉增加抚养费起诉状
      起诉增加抚养费起诉状 原告:李小×,女,1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路××号××小区×单元×号。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址同上。 被告(系原告生父):李××,男,1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责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20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被告亲...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近年来,妇女、儿童被拐卖的案件时有发生,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积极展开解救行动。如果国家工作人员阻碍解救妇女、儿童,会被处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触犯刑法,我国刑法中有专门的罪名。那么,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什么?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什么?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上...


·怎么确定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
      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有时候对于成年子女来讲,父母也是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的。那么您知道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具体是多久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是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给付的时间存在以下情况:(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2)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


·离婚一年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一年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吗?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若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想把小孩抚养权变更过来,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4、抚养权变...


·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一、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青岛离婚官司律师费如何收取?
      当下,中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感情破裂或家庭矛盾无法调和而走上法庭打离婚官司的屡见不鲜,殊不知离婚不仅是两败俱伤,其实还需要付出成本的,特别是要通过打离婚官司来离婚的其成本更是高得多。目前全国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的收费不一。那么,青岛离婚官司的律师费如何收取呢? 1、青岛离婚官司律师费之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 在青岛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理其他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一样,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


·离婚开庭法官会问什么问题在开庭之前
      离婚开庭法官会问什么问题在开庭之前,法官都会强调一下开庭纪律,不允许随便发言,不能录音录像等等。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一般需要自己称述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3、之后,会要求...


·诉讼离婚后如要再结婚怎么办?
      诉讼离婚后如要再结婚怎么办? 诉讼离婚后再婚,当事人需持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3张2寸红底双人照; 3、婚检证明(自愿) 4、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是判决(调解)书;丧偶者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二、再婚需要离...


·离婚后财产可以公证吗?
      一、离婚后财产可以公证吗 不需要公证,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离...


·如何抚养九个月孙子,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一般来说,在离婚时,夫妻双方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若是在离婚后祖父母、外祖父母发现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和有孩子探视的一方都不履行自己的职责的,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在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后,该如何抚养九个月孙子? 一、如何抚养九个月孙子?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


·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有哪些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有血亲关系的男女之间结婚,但很多人就不清楚了,是不是只要有一定要血亲关系的,那么就一律不准结婚呢?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那究竟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有哪些 (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