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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工作流程 | 工作要求 |
领取表格 |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 |
报送资料 | 以下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1)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章) (3)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劳动合同 (4)有证书的技术工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5)验资报告复印件 (6)企业办公地址证明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的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 |
核准内容 | 7个工作日后,申报单位到窗口领取书面整改通知书,经落实整改后,将上述资料一式四册(附软盘)交回窗口。我局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初审上报文件,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申报表相应的审批栏中签章,并将资料上报市建管局 |
登记转交 | 上述全部资料上报市建管局,批准后电话通知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返给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申报资料一册和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其余资料建管办存 |
主办部门 | 建管办 |
·农民工被欠薪,能否要求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国务院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了工程经分包转包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该条例的出台,有效整治了总包单位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也提示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该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起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于分包单位有关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足额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