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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到底归谁管交不起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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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中,会有许多人会疑问社会抚养费到底归谁管交不起的怎么办?其实很多人不需要过分焦虑,因为在我国法律中对社会抚养费的缴纳、用处、程序等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我们遇到问题时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或者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援助,不能意气用事,违反法律,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关于社会抚养费的问题。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二、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
  
  社会抚养费,俗称为“超生罚款”,最近因《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再次吸引了公众的目光。尽管国家卫计委明确回应称不会取消征收,但其存废之争依然激烈。作为事关广大人群的一项重要事项,揭开面纱,公开透明,是它取信于民的关键。
  
  三、超生罚款”衍生的问题
  
  征收标准弹性大,超生“同命不同价”;征收人员权力大,罚多罚少可“议价”;名目繁多“罚”超生,想尽办法为创收。“罚”超生,怎一个“乱”字了得?去年,国家审计署在对9省市45个县审计后发现,社会抚养费存在征收标准不一、违规下达任务指标、擅自挪用资金、截留款项发奖金等问题。公开社会抚养费及使用流向的要求,也常常遭遇“县级计生部门负责,省里不掌握”之类的尴尬。
  
  去年,还曾在网上掀起一场针对社会抚养费收入、支出的“全民问责”。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质疑与诟病,很大程度上来自私下议价的“罚款经济”,以及持续的舆论压力下公布总额却未公布去向的现状。“超生罚款”的社会抚养费之所以屡屡引发争议,甚至被提议废除,无外乎乱收、乱用、不透明三大原因。
  
  四、“乱用”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不得返还征收机关
  
  按照目前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并由此确立了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机制。《条例》进一步明确,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作为地方预算收入,统筹安排使用,不得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征收机关”。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不得与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挂钩”。
  
  综上所述,社会抚养费到底归谁管交不起的怎么办仍应该有进一步细化、明晰化的必要。特别是在公众最关心的“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这一点上,也始终没有得到满意回答。法规条例并未规定应公开支出用途,无法解释公众的心头之惑。而这个问题不解决,征收依据就不充分,征收制度就很难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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