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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解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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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解释是什么?社会在发展,但是发展是不平衡的。我们身边总会有儿童因为各种问题无人抚养,甚至因此而夭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解释是什么,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谁来抚养,这些问题仍然困惑着不少人,下面就介绍下相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解释  社会散居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比如父母双亡,由亲属养育的儿童。(说明:死亡情况依据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判等确认)。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无力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比如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无劳动能力、正在接受改造、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或一方改嫁)等导致儿童无人抚养的。(一)哪部分儿童可以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家庭儿童。具体包括:父母双方均失踪、服刑或重残(一、二级残疾,下同),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服刑、失踪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服刑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符合以上条件的儿童,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对象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以书面形式提出补贴申请,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书》,经村(居)委会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审,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复核、审定后,按规定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什么情况下终止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终止发放生活补贴:1、家庭情况发生变更,如因依法被收养、父母刑满释放、父母恢复抚养能力等,其它原因不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终止发放生活补贴,其中属对象父母刑满释放的,从其父母刑满释放满6个月后的次月起终止发放;2、对象年满18周岁的,其补贴从其满18周岁后的次月起终止发放;3、对象已满18周岁、但仍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其补贴从对象毕业满6个月后的次月起终止发放。(三)哪部分儿童可以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父母双亡或失踪,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孤儿。(四)散居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需提供哪些材料?散居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须向孤儿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重庆市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2、孤儿的户口、监护人全家户口复印件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监护人确认书等基础材料;3、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父母死亡火化证原件,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法律文书原件;4、已满18周岁、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孤儿,另需提交就读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无人抚养只是其中一个现象,还有其他许多条件,但是随着社会进一步发展,社会福利的增加,这类儿童会得到更好的待遇,他们的发展将会受到更多人关注,不会像现在这样无助和孤苦。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有效吗?
      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研究组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


·如何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
      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并不是看原告是如何起诉的,而是根据一些实际情况。那究竟何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准离婚?而当事人又该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时首先要明确起诉离婚的条件。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仅指1994年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姻,1994年之后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法律为了保障妇女权益,对男方提出离...


·军人离婚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虽然军人是职业具有特殊性,但他们还是可以跟普通人一样享受结婚生子的权利,那如果他们要离婚的话,可以怎么办呢?对于军人离婚该怎么办的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军人离婚该怎么办 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协议离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书写内容要包括协议重点,以及详细内容的叙述。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申明离婚是否出于资源;子女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债权以及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归属或者是处理方式。 协议离婚俗称...


·村民股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村民股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村民股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村民股份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应该要视该股份取得的时间而定。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这条可能大家都知道);(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等一些意外,受了伤,对方赔偿的医疗费是属于受伤者的,但一般在医疗费外还会有一些费用产生,比如误工费等,这个误工费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这是专门给残疾人生活的费用,这种费用很特殊,是为了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生活保障,故只能归...


·取保候审可以家属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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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结婚,是两个相爱的人结合成为一个家庭的行为,是幸福的象征。在古代社会,往往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在现代社会属于强迫婚姻,违背了婚姻自主原则,当时人可以就该原则,向法院起诉撤销该婚姻。与撤销婚姻相近的无效婚姻,通常指的一些违反人们的习惯而结婚的行为。那么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一、构成要件不同 (一)属于无效婚姻的有四种: 1、重婚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两种形式:一是...


·先提出离婚的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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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小孩轮流抚养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小孩轮流抚养户口怎么办?离婚后小孩轮流抚养户口可以在带上之前的户口本等材料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轮流户口的办理需要双方签署协议,在协议中应该明确、具体,并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在抚养方式上,包括对子女与直接抚养当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约定;对限制他人代为抚养的约定;对轮流抚养交接的约定;轮流抚养时限应注意的问题。轮流抚养时限,包括轮流抚养的期限、终期、每次轮流的时间周期。二、离婚后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办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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