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现拟定劳动合同的,所以需要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前仔细阅读,若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在劳动合同中。一般有确定的劳动期限,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一、新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劳动者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但得到补偿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对于劳动者不愿续签的情形,除非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否则劳动者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且,在劳作期限到期后,双方都没有提出续签的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出国打工押金的相关问题
      出国打工押金的相关问题 (一)了解付费情况 出国前,您自己需要负担并不再退还的费用有: 1、体检费:体检可以由您自己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也可统一由经营公司组织进行。费用按医院实际收取支付,并留下收据。 2、培训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一般在150~600元人民币之间(包括教材费和《外派劳务培训证合格证》费),培训费由您直接支付给培训中心,也可以交给经营公司。培训由经营公司组织在经国家批准的、有培训资格的外派劳务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期至少4...


·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有什么区别
      安全事故和工伤的区别是:安全事故包括对人身的损害、财产设备的损失和环境的破坏,企业社会经济的损失等等。工伤事故专指人员的伤亡。所以,两者的区别是,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工伤事故只针对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那些标准
       一、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工程标准 1、标准规定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 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特殊规定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 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


·未成年工与童工是不同的
      未成年工与童工是不同的,未成年工是合法可进行某些劳动工作的主体,而童工是禁止参与劳动工作,订立劳动关系的,两者的区别很简单就是年龄,属于未成年工的是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后者是未满十六岁,由此区别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 属于未成年工的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童工是不满16周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


·工资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工资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按照协议的约定,按时给职员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公司遇到一些特特殊情形时,可以暂缓工资的发放时间,为了避免纠纷,职员一般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欠条格式范本的格式规定,书写工资欠条。 一、什么是欠条 欠条是欠款的凭证,是对欠款事实的确认,具有催款的性质。 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如果无法举证欠款人在诉讼期间内有还款行为或者有向欠款人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从欠条的落款时间起算三年。...


·合同期未满员工辞退怎么补偿?
      合同期未满员工辞退怎么补偿?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存在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依据第四十条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


·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
      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人防工程在我国而言是一项重要的工程,其在战时主要是将老百姓转入地下,对老百姓起到一定的空中袭击的防护作用,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就担当一般的防护措施,这样的转换我们一般称之为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那么,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的内容和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内容。一、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的内容《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办法》(RFJ03-2009)业...


·劳动关系中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若有违法行为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那究竟劳动关系中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关系中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都知道,建筑工程从招标投标开始,直到最后的工程竣工,这都是一个非常漫长,并且需要认真负责的一个过程。尤其是关于建筑工程的文件相关单位一定要保存好,因为在进行验收的时候是需要这些资料的。那么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有哪些? (1)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钢材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焊接实验报告、焊条合格证、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报告...


·建筑工程发包给个人违法么?
      建筑工程发包给个人违法么?因为建筑工程周期长、施工环节多等特点,按照法律规定,工程总承包方拿到项目后,可以将部分子工程进行分包。这样一来,可以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在实践中,也有些企业将工程分包给个人,那么建筑工程发包给个人违法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一、建筑工程发包给个人违法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