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的严重的甚至把孩子藏匿起来,有的想办法哄骗孩子,让孩子说出对自己有利的言语,孩子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全部上阵。那在现实生活中,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
  男方要提供以下证据,法院才会判有男方抚养子女:(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二、男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以上就是对由男方抚养小孩的情形介绍。要注意的是,如果孩子的父母本身都因工作原因等无法照顾子女,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一直是承担者照顾抚养的重任的,法院会酌情考虑判由他们抚养的。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女方起诉离婚开庭前应做什么准备
      一、女方起诉离婚开庭前应做什么准备? 1、认真审阅案件材料。为保证开庭审理工作的顺利,在开庭前,主审法官首先要认真审阅起诉状、答辩状等诉讼材料,从中了解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然后,对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初步的审查,审查当事人的主张与证据是否相印证,对案件存在的不清事实,还可以自行拟定出审理提纲,以便查清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为开庭审理奠定基础。 2、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运行相关程序和送达手续。目前,采取的是开庭审理前由立案庭送达...


·一、男方支付抚养费日期的规定是什么?
      一、男方支付抚养费日期的规定是什么? 双方可以就男方情况对抚养费进行协商。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费标准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如果离婚父母算监护人吗?
      如果离婚父母算监护人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相关知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


·夫妻一方过错方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夫妻一方过错方的认定是怎么样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过错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离婚乙肝母亲有抚养权吗?
      离婚乙肝母亲有抚养权吗? 一、 离婚乙肝母亲有抚养权吗? 对于患有乙肝的母亲是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她的,抚养权只能归父亲,因为乙肝有一定的传染性,不利于子女的健康发展,抚养权的判定都是依照有利于子女的一方判决的。抚养权的认定情况有: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


·离婚时怎样申请诉前保全?
      离婚时怎样申请诉前保全?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法院。)2、受理时间: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3、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4、担保:一是申请人。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二是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


·触犯重婚罪去哪边起诉?
      触犯重婚罪去哪边起诉?如果你们领取了结婚证,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双方一起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需要起诉到法院,到底去哪个法院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信息才能告诉你准确的答案,实践中一般是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是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


·重婚罪婚前财产怎么判?
      一、重婚罪婚前财产怎么判?婚前财产不可以分割处理,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因此,面对婚外情,除了做出努力挽回之外,还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二、重婚罪构成要件:(一)客...


·孩子脑瘫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孩子脑瘫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孩子脑瘫离婚财产也是均等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最新出台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


·女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生活中,要是男方要想离婚,而此时女方却不愿意离婚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对于男方来讲,要如何做才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女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是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男方要起诉离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会判决。我们做了相应法律规定的叙述,夫妻离婚单方反对,可以有以下方式离婚。 建议可以协议离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