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如何才能解除事实婚姻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其实存在很大的相似之处,只不过由于男女双方成立这些关系的不同,因而导致有的是事实婚姻,而有的是同居关系。对于事实婚姻来讲,也是可以被解除的。那现实中应该如何来解除事实婚姻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如何才能解除事实婚姻
  针对如何解除事实婚姻,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法律上取消了事实婚姻这一说,人们所理解的取消事实婚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未补办结婚登记的,解除事实婚姻也就是法院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人们所理解的通过法院诉讼解除事实婚姻,这种认为是错误的,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人们诉讼到法院要求解除事实婚姻,法院也不会受理的。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诉讼解除事实婚姻多是针对事实婚姻期间产生的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可向法院起诉,法院是会受理的。
  二、事实婚姻解除时财产如何分割
  事实婚姻财产的分割必须先判断认定该男女关系是不是事实婚姻,如果是事实婚姻应该根据一般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进行,如果不是事实婚姻,只能根据非法同居的财产分割规定进行。同居解除关系,财产的分割原则不同于夫妻,而是:能够证明是哪一方的财产的还归哪一方,无法证明是谁的财产的视为共同财产平分。如今在我国,事实婚姻已经不被承认,视为同居,事实婚姻的解除也没有太大争议。事实婚姻存续期间引起的各种问题,如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权问题等,都可向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在诉讼过程中,若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直接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诉讼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二、离婚赔偿与一般赔偿区别离婚损害赔偿虽然可以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四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但却不能套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离婚...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方式哪种好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离婚的法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有的夫妻来讲,要是需要离婚的话此时可能不清楚该选择哪种方式离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方式哪种好,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有几种方式选择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 。但是,协议离婚...


·实践中究竟怎样才算近亲结婚
      需要注意,打算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之间必须要先搞清楚我国《婚姻法》中关于结婚的条件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了近亲之间是不能结婚的。但实践中究竟怎样才算近亲结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怎样才算近亲结婚 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如表兄妹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兄妹结合就是第三代。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在《中华人民共和...


·诉讼离婚程序一般多久
      起诉离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所以说,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


·因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
      夫妻一方有家暴怎么办可以和男方协议离婚,这样省事;如果男方不同意,先固定男方有家庭暴力的证据,之后提起离婚诉讼。以家庭暴力或感情破裂为由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的。遭到家庭暴力应该报警,派出所出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医院的门诊及住院治疗病例等也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程度。根据婚姻法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二、夫妻因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离婚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


·离婚补充协议要公证吗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尤其是对于“人人平等”的追求,女性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对于婚姻的选择和决定也越来越自主。当婚姻中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之前财产分配或者孩子抚养权等问题仍有未解决的方面时,双方会签订离婚补充协议。那么,离婚补充协议要公证吗?我们为您解答。一、离婚补充协议要公证吗离婚补充协议不需要公证,后来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签定的,那么对夫妻双方肯定是有约束力的,如果补充协议和原协议有不同的地方,应...


·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不仅会对财产进行分割,而且还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而且很多女性在离婚的时候向男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


·如大家所知,郑州现在存在着各种拆迁现象,为了处理拆迁处原居住
      如您所知,郑州现在存在着各种拆迁现象,为了处理拆迁处原居住者的居住问题,安置房就这样出现了。那么,郑州安置房能买吗?会有很多人对此感到困惑的,因为最近传出安置房很贵的消息。若能买,那郑州的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也是要注意的。那就跟我们来看看吧! 郑州的拆迁安置房能办理房产证吗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


·丈夫变成植物人可以要求离婚吗
      婚后可能一方身体上会出现什么问题影响夫妻的正常生活,甚至还有因为出车祸而变成了植物人的情况。那要是实践中,丈夫变成植物人了,此时妻子是否可以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丈夫变成植物人可以要求离婚吗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且难以治愈的...


·离婚经济条件如何才能争夺抚养权?
      离婚经济条件如何才能争夺抚养权?经济条件应当从工资收入、稳定性程度、住房等条件明显优于对方的等情况来认定,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我国《婚姻法》第36、37条对此进行简单的规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父母的接人待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无时不再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尽力将自身具备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


·爸爸去世抚恤金非婚生子女有份吗?
      爸爸去世抚恤金非婚生子女有份吗? 有。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因父亲去世获得的抚恤金,非婚生子女享有分割的权利,通常按遗产处理原则进行分配。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