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抗辩权的债权是什么意思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无抗辩权的债权是什么意思要想了解无抗辩权的债权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应该清楚什么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在我国合同法中规定了三种抗辩权,下面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下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履行应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全面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履行合同应当遵循下列两项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在全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了解了以上抗辩权内容以后,相信您就能了解无抗辩权的债权是什么意思了。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以上三种抗辩权,三种抗辩权均有其适用的条件。如果达到法定的条件,即可行使抗辩权。如果没有上述抗辩权,则就属于无抗辩权的债权了。当然,除了上述抗辩权以外,还有其他抗辩,比如先诉抗辩权、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等等。
  
  
  


·哪些债务是合法的
      哪些债务是合法的 一、哪些债务是合法的 合法的债务需具备一定的条件: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二,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债...


·有欠条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一、有欠条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有欠条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一、有欠条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1、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 2、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欠钱不还准备起诉可...


·债权人应该怎么起诉讨债
      债权人应该怎么起诉讨债 一、债权人应该怎么起诉讨债 债权人起诉讨债要做好如下工作: 1、准备证据材料 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 3、法院受理: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4、开庭审理: (...


·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注意哪些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不少债权人在遇到债务纠纷时,都会选择通过去法院起诉的方式去解决,而诉讼也是有一些相关事项需要注意的。那么,在实践中,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注意哪些呢,也就是说,债权人起诉需注意问题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注意哪些 (一)有确定的被告。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需要审查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


·离婚协议约定继承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约定继承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一、离婚协议约定继承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继承权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遗产继承应该是单方法律行为,而离婚协议需要两个人共同协商,遗产继承权人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


·公司法董事借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借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借款还款是经常有的事情,个人之间的借贷一般比较简单双方认可就行,但是个人与公司之间就比较复杂了,特别使公司与公司董事之间。那么,公司法董事借款的相关规定到底是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给您整理了相关的公司法的资料,欢迎您阅读,参考。 一、公司法董事借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116条,股份公司章节,法律明确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债务转移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债务转移的有效要件有哪些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三)形式要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在社会中,欠款纠纷经常发生,很多债务人写了欠条一直拖着欠款不还,债权人协商也是解决不了,只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那么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民事诉讼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 2、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当事...


·遇到欠钱不还的亲姐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亲姐怎么办?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考虑起诉处理,公民起诉应提交的材料: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


·欠网贷去自首的行为是否可取?
      由于银行为了安全考虑,对借贷人的要求过高,导致很多人在急需用钱时选择在各大平台上贷款。但通常因为借贷人对自己未来预期收入没有准确估值,导致不能准时还款。亦或是因为借贷金额与利息过高,导致无法还款。那么很多人就产生了欠网贷去自首的想法。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这只是民事纠纷。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解答一下相关内容。 一、网贷没能力怎么办?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信贷公司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如果信贷公司起诉到法院...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其实您是想问,如何追讨没有写借条的到期不还债务?在中国,同学之间、朋友之间、亲戚之间借款,通常因为人情世故的原因是不会写借条的,有些人会在债务期满就偿还债务,有责则会不认账。那么我们改去如何追回这些债务?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没有借条的债务该如何追偿? 对于债务人到对债务到期,在债权人的要求之下仍然不偿还到期债务,而债权人又没有借条的情况之下,债权人想要追回到期债务,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