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征地的工作也在不断的开展,在我们进行征地的时候,就势必会涉及到补偿的工作,这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工作,每个地区在进行补偿的时候,都需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相关的补偿的方法和标准。那么,您知道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我们会为带来当地的政策的介绍。
  
  城固县丝路大道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城固县丝路大道(西六路)项目建设是我县完善西成高铁交通枢纽,提升城市品位,展示对外形象,带动周边区域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丝路大道项目建成后,对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动县城向西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丝路大道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有效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汉中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汉政发〔2006〕33号)、《城固县城市道路及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城政发〔2010〕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丝路大道建设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和征地状况
  
  城固县丝路大道(西六路)项目位于县城规划区以西,北起西成高铁城固站前广场,南至新316国道(汉江南岸),总长约8.4km,其中跨汉江大桥约1.2km,道路总长约7.2km。本次工
  
  实施范围为西成高铁城固站前广场至老108国道段,全长约5.6km,规划道路红线宽60米,按城市交通性主干道标准建设,配套建设绿化、亮化及地下综合管沟、雨污分流、燃气、自来水等设施,计划总投资4.5亿元。项目征地拆迁范围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33米范围内,相关区段根据规划可适当调整。
  
  二、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及被拆迁人
  
  丝路大道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主体:成立城固县丝路大道及西成高铁站前广场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为实施征地拆迁主体单位。被拆迁人:丝路大道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人。
  
  三、被拆迁房屋性质界定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用途和补偿建筑面积以被拆迁房屋权属证书等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有效建设批准文件载明的性质、用途、建筑面积为依据确认。
  
  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有效建设批准文件载明的房屋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与实际不符的,或者没有有效产权证明和有效建设批准手续的,由城固县丝路大道及西成高铁站前广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对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由相关部门、镇(办)联合核实确认。
  
  四、安置原则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按照《城固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城政发〔2012〕32号)文件标准执行。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原则实行货币安置,根据实际情况,对确实不能实行货币安置的可参照城政发〔2010〕10号文件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安置。
  
  (三)下列情况不属安置对象:
  
  1、凡分户,但房产未办理合法手续的。
  
  2、被拆迁房屋属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的。
  
  3、被拆迁的棚舍、夹(加)层、房屋层高不足2.2米的,不计建筑面积,不予安置。
  
  4、未办理合法手续而使用、占用、交换房屋的。
  
  5、承租私人房屋、单位房屋、集体房屋的。
  
  五、征地及拆迁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类型:道路建设用地、开发建设用地。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2、土地补偿安置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收储用地12万元/亩、道路4.8万元/亩。
  
  3、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费:按照附件3标准补偿。
  
  ②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按照附件1和附件2标准补偿。
  
  ③经济林木、用材林木,按照附件3标准补偿。
  
  4、为维护征地村组集体经济,以村为单位按收储土地面积不超过10%的标准给村组预留土地,预留地段的土地补偿费、征地安置补偿费、拆迁补偿安置费(含代征道路),均由村组自行承担。预留地段应按县规委会批准规划建设。所有报批费用由村组自行承担。
  
  (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拆迁补偿对象为规划拆迁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单位、个人所有的合法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经审核无误的予以安置补偿。
  
  2、对未经批准(包括擅自扩大建筑面积)的各类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没有规定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建筑,可按残值予以补偿。
  
  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收回,由发证机关注销。
  
  4、拆迁范围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按本方案附件1、附件2的标准予以补偿。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按期完成拆迁的合法房屋每平方米奖励50元。
  
  5、拆除区域内电力、通讯、有线电视、杆线、自来水管道等公共设施时,由公共设施所属部门负责自行迁移,不予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单位或个户原来使用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等物品,按附件2标准一次性补偿,回迁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使用手续。
  
  6、征地及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凡实施下列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
  
  ①栽种树木、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的;
  
  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③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的。
  
  7、因土地征收或房屋拆除工作而发生设备、物资、临时存放物迁移的,适当给予补偿。
  
  8、被拆迁房屋的承租户和房屋产权所有人自行协商解除租赁合同。
  
  9、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产权已抵押贷款、抵押担保,并存在产权纠纷的,指挥部办公室将货币补偿款足额专户存储并提供临时安置房屋,同时依法申请财产保全后,应视为先行进行了补偿。若在拆迁决定期限内被拆迁人拒不执行搬迁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无人管理的房屋由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拆除。
  
  1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按照附件1标准予以补偿。
  
  12、搬迁补助费:
  
  ①合法住宅房屋按每平方米2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②营业、生产加工用房,按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标准给予房屋使用人一次性补助。
  
  13、临时安置过渡费:
  
  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实行货币补偿的除外)为计算单位,支付临时安置过渡费,具体标准为:每平方米补偿4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产权调换为商品房的每平方米每年补偿40元,过渡期为36个月)。
  
  1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营业、生产加工用房,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标准为合法建筑的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00元。
  
  六、附则
  
  (一)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依法进行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协议拒绝搬迁的,或已达成拆迁协议故意拖延搬迁时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采取行政或司法等强制性措施处理。
  
  (三)在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中,对无理取闹、态度顽劣、谩骂、殴打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征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工作中,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方案规定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依法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被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决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城固县丝路大道及西成高铁站前广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相关补充规定。
  
  (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项目实施完成后废止。
  
  在我们进行征地补偿的时候,相关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的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的方法来进行。对于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来说,不同的工程的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上文给出了丝路大道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法,在进行实施这个项目的时候,需要按照上述的规定来进行执行。
  
  


·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一、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


·蒙能右中电厂征地补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征地补偿,是一项国家基本国策,对于农民来说,征收土地,耕地可以获得一比收入。农民关于蒙能右中电厂征地补偿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征地补偿,每个地区的标准都不同,但是大致都会给予农民或者是城市居民土地补偿金还有安置补助金,这是最基本的,土地的补偿金和年产值有关。 一、蒙能右中电厂征地补偿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


·如何预防云南征地事件的发生,征地后如何补偿?
      如何预防云南征地事件的发生,征地后如何补偿? 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虽然公民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必要时国家是可以收回土地的使用权的。为了防止引起征地事件等情形,国家在征收前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你是否知道如何预防云南征地事件的发生? 一、如何预防云南征地事件 近年来,云南征地事件频繁发生,为了预防征地事件的发生,在征地前,政府应该向征地人群宣传相关政策,在征地后按照征地补偿标准进...


·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卖吗?
       二手房的交易一般需要两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虽然部分地区已经施行了不动产权登记证,实现了双证合一。那么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卖吗?为了避免买卖房屋交易时产生的各种纠纷,最好是先办理房产证后再进行买卖交易。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 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需要补办房产证。 这样的房子买卖时以后容易产生房产纠纷,买主的转让、继承、过户都存在困难。而且,从交易流程来看,先办理房产登记,再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如果没有房产证,势必会比较麻烦。1...


·有30年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有30年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法律规定?在日常生活中,房产买卖的过程中大部分人都十分关注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和期限。由于国家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我们只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并且该土地规定了使用年限,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也不同。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如何处理该土地呢?下文对有30年土地使用权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在线咨询 >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是什么?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是什么?公司注册地址是公司进行注册的重要一步,且在公司法和法律领域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您对于公司注册地址的要求有很多的疑惑,下面和我们一起了解公司注册地址要求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一、公司注册地址的概念 公司注册地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公司住所,公司在成立前应先择定其住所,在申请公司注册登记时,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住所证明。公司住所也是公司章程中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一,假若...


·村委会征地补偿不发放该如何解决?
      村委会征地补偿不发放该如何解决?如今人们的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市民的炒房热度也是蒸蒸日上,越来越多的企业楼盘拔地而起,促使不少土地被征用盖楼,但作为仅依靠土地为生的农民朋友,征地补偿的费用对他们来说就尤为重要,万一村委会征地补偿不发放该如何解决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征地是什么 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怎么办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见。如果被征收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实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2、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根...


·异地可否在深圳法院起诉离婚
      现如今,我们的工作都是比较灵活的,也有很多一部分人甚至在外地上班。所以,往往夫妻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但是另一方肯定因为工作的原因人在外地,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不在一个地方,起诉离婚肯定是比较麻烦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异地可否在深圳法院起诉离婚? 一、异地可否在深圳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


·可用土地使用权的评估程序有哪些
      当今社会,经济越来越发达,城市里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农村也建起了农家乐、农业基地、农庄等等,这些项目都跟土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由于我国的国情以及我国土地的属性,企事业单位在使用土地的时候,一般要进行土地使用权评估,那么,可用土地使用权的评估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评估?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或依法对其使用权进行出让、出租、转让、抵押、投资的权利。土地资产可以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评估,也...


·农村荒地承包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荒地承包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规定。第四十九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第五十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