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机动车牌照污损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机动车牌照污损怎么办?
  
  现代社会几乎每家都拥有机动车,机动车高速的特性给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为机动车上牌照是我国道路交通法的规定,牌照是机动车的必要证明,那么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呢、若遇到自家机动车被恶意污损牌照应怎样处理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
  
  1、如果是台全新车,一直没入户上号。那就直接到车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交纳一定的费用,在看能不能自选顺意的车号,领取反光号牌。
  
  2、如果是台老车,今年无论如何都要更换车牌。那就把车辆先转到外地去,然后再转回本地。这样也可以重新选号上牌。
  
  3、原先车牌是落自己的户和名下,用过车户给其它家人就行。就能办成更换车牌照的事情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二、机动车牌照污损怎么办
  
  1、如果汽车牌照被污损(毁坏),首先要报警,进行备案;
  
  2、在车管所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补领机动车号牌业务预约,先预约下办理业务日期及时间段,这样到达车管所可以直接办理业务,也可以提前知道什么时间可以办理业务,节省时间,避免白跑。
  
  3、准备更换/补办车牌所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a、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b、机动车行驶证;
  
  c、《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可在车管所官网下载打印,也可在车管所大厅领取;
  
  d、号牌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部分必须被收回;
  
  e、代理等级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车主的书面委托原件。
  
  4、带齐全资料及污损号牌,到窗口和办事民警核对资料。当污损号牌被收回,且资料被录入电脑后,办事民警会提供一张受理凭证给你。
  
  拿到受理凭证后,你需要去缴费窗口,缴纳费用,一副车牌的价格是100元。
  
  然后是等待,领取并安装车牌,郑州地区领取汽车牌照很快,一般一个小时左右,都可以办理结束。如果领取车牌等待周期较长,您可以选择邮寄的方式,可以少跑一趟车管所。
  
  注意事项
  
  污损毁坏的车牌,车管所是要收回的,通过上文内容介绍可知,针对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这个问题,根据所换车的类型步骤不同,要根据政策规定按办理流程办理机动车牌照更换。若机动车牌照被恶意污损,应该立即报警,带齐相关证件到所在派出所备案,并及时办理新的车牌。
  
  如果没有,且没有公管局的登记备案,业务是办理不了的。
  
  一般申请汽车号牌更换,是需要开车过去的,如果你车牌污损,可以先找公安局备案,免得路上碰到交警有麻烦。
  
  阅读上文内容介绍可知,关于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这个问题,需要根据现实的情况,带好相关证件去车辆管理所更换牌照。若遇到机动车牌照被恶意损毁,要及时报警备案后再准备好材料去更换新的牌照。在机动车普及的年代,牌照是车辆所属的证明,是上路的必要条件,要及时为机动车安装正常的牌照。
  
  


·车祸有轻微人伤怎么赔偿?
      车祸有轻微人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相关规定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因伤致残”或“受害人死亡”栏内的项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伤”栏目内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2、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


·办不动产证需要交购房合同吗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必须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等等。《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


·已经购买的商业车险能退吗
      已经购买的商业车险能退吗一、已经购买的商业车险能退吗?交强险不能退,其它的商业险可以随时退险,但是有要求:1、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保险期内;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3、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商业保险也可以退的。(1)投保人重复投保保险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


·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现在在遇到很多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都会选择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实践中,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向法院起诉的人也不少,那此时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


·一、交通事故人伤索赔有效期有没有?
      一、交通事故人伤索赔有效期有没有?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是有期限的。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一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


·借给别人汽车不知道别人贩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借给别人汽车不知道别人贩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借给别人汽车不知道别人贩毒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汽车这种时候属于作案工具,是很有可能会被没收的,想要回汽车话,需要和公安机关沟通。如果汽车是作案工具,依照刑法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没收。1、如果该车曾经被你用来从事过贩毒活动,要依法予以扣押。2、如果未经法院判决认定是作案工具,任何机关无权没收。事实上,你的汽车很难被认定为作案工具的。但现实中,却很容易被扣押而不还。如果你的汽...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取出来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取出来?等工作人员的通知到指定的地点去取车就行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最长半个月可以去提车,如果是重大事故案件需要取证处理调查的最长时间为期2个月。根据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在从现场调查处理交通安全事故之时的日期开始10天之内制定作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安全事故肇事逃逸的在抓获肇事者和肇事者的交通安全事故肇事的车辆后10天内制定作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议定书。对于需要进行鉴定...


·离婚诉讼提交到哪里办理?
      离婚诉讼提交到哪里办理? 一、离婚诉讼提交到哪里办理?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要怎么确定管辖法院,并不是所有的法院对你的离婚案件都是有管辖权。如果提起诉讼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自然也就不会受理案件,那么当事人就会白费功夫,不能达到离婚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


·诉前财产保全材料提交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材料提交哪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


·交强险是赔给谁的 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是哪些人
      交强险是赔给谁的 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是哪些人一、交强险是赔给谁的交强险赔偿的对象排除了本车驾驶员及车上其他人员,赔偿对象的界定应以交通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是“车上人员”还是“第三人”,且两车发生相撞导致被保险机动车侧翻以及本车人员死亡属于一次交通事故,而不是本车人员被甩出车外后,又发生第二次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人员死亡,因此,应当认定在发生本次交通事故时,本车人员不管是否被甩出车外,均属于被保险机动车的“车上人员”。二、交通事故交强险的赔偿1、交...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本身就是一件不幸的事情,然而更不幸的是许多人因为不了解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后续的赔偿中不知应提起哪些赔偿,因此损害了自身利益。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希望能够给您一些帮助。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